省人大环资委召开全省农村环境整治暨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计划,为高质量做好《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和农村环境整治调研工作,7月8日,省人大环资委召开全省农村环境整治暨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听取省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训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分别汇报了农村环境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指出,省直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大生态战略行动,在农村环境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农村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要统筹做好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以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为重点,依托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等,持之以恒抓好农村环境整治。要把强化预防保护和风险管控这一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贯穿土壤污染防治全过程,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新的污染发生,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要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高质量做好《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积极推进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保芳、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张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