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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生态文明法治论坛 | 杨临萍: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中国司法经验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7月12日下午,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生态文明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旨在凝聚智慧、达成共识、深化合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治理贡献力量。

 

 

  在主旨报告单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临萍围绕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作主旨报告。

 

 

  杨临萍说,今年5月26日,习近平主席专门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贺信当中专门提及中国司法持续改革积累了中国司法的有益经验,为共同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指明方向。前不久中国共产党迎来了百年华诞,习近平主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完善审判制度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中国经验、中国规则。

  如何让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杨临萍说,要发挥审判职责作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生态环境民生福祉,坚持生态优先,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最严厉法治,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杨临萍说,要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审判体系,筑牢生态文明法治的司法之基,组建专门化审判机构,规范自有裁量权,维护法治统一,运用专门化司法措施,健全专门化的审判规则。

  杨临萍说,要深化国际环境法治交流,凝聚生态文明法治的国际共识,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完善国际环境法治规则,丰富国际交流方式,携手推进全球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为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甘玥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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