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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一点十面”活动 | 深化部门预算审查 扎实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 持续推动“看好钱袋子”主题活动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贯彻落实好预算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的服务工作,近日,省人大财经委召开第33次、第34次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省审计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前,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赴部分县市开展了专题调研,重点选取了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三个部门,就2020年度部门决算等相关情况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

 

 

 

 

  委员会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分别作了专项报告。座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围绕2020年度部门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2021年1-5月部门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围绕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环节,聚焦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预算一体化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分别就以上部门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和总体评价。

 

  会议强调,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是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是贯彻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工作抓手,是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对部门预算决算情况开展监督调研,目的就是以结果和问题为导向,通过反观部门在预算、执行、决算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预算管理。

 

 

  会议认为,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切实保障重点支出,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在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揭示了省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保障、三大战略行动、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政府投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作为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部门,紧扣省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职作为,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逐年向好。同时,在预决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和执行效益、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和自评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规范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有待在下步工作中改进完善。

 

  会议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提高站位,进一步提升预决算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中心工作,深化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做实项目库,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测调度,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预算与政策衔接,规范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选好选准项目,充分发挥基金放大效应,注重资金风险防控,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探索建立重点部门在预算、决算等各环节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单项报告的工作制度。二是增强意识,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自评提质扩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作为检视自身工作的标尺,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项目退出机制。三是增强合力,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质效。审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深化绩效审计;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逐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优化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统筹兼顾,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持续加强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健全完善债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地方债务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内容。

 

  会前,财经委、预算工委与各参会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统一规范部门报送报告的内容、表格及样式,并开展了预先审查,切实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部分省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及部分财政经济咨询专家,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同志分段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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