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十面”成果展 | 省人大社会委:守护最美“旭日升”“夕阳红” 推动构建稳就业良好法治环境
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总结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认真总结“一点十面”工作做法成效,谋划推进明年工作。“贵州人大”微信公众号陆续推出“一点十面”成果展示,敬请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再次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
省人大社会委积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四新”“四化”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确定一个主题、主攻一个方向、打响一个品牌”的工作要求。在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为人大社会建设领域中涉及到的养老、抚幼、就业工作,既是党中央持续推进社会长期稳定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也是每个家庭最为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家好方能国安。养老、抚幼、就业,是每个家庭最重要的事情,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根基所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解决好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劳有所得问题,就是解决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问题,是推进社会建设事业的核心和根本。
为此,省人大社会委主动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紧盯全省590多万老年人和1130多万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深入开展“老少权益保障”主题活动,制定了3部地方性法规,开展了3项监督工作;紧盯全省2800多万劳动年龄人口的就业促进政策保障,从立法后评估、委托市州调研、重点问题专项调研3个层面深入开展“强化就业法律法规实施,努力构建稳就业良好法治环境”专题调研,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对民生领域短板问题的关注,推动“一老一少一青壮”系列民生重点领域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以法治方式筑牢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基本民生底线,让全省人民真切感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序
在工作中,精心组织,扎实铺好架子、选好路子、搭好梯子,实现有序推进、事半功倍。
一是铺好“架子”。目标明确了,就需要强力推进、有力实施。在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成立以飞跃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委员会分党组负责具体实施,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的同志各司其责、协力推进,将各项目标分解到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事事有人抓、人人有担子。同时,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各环节、全过程,凡是重大问题坚持逐级请示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二是选好“路子”。大方向明确了,就需要制定详细路径。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233+3”工作计划,确保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有抓手有实效。“2”,就是将“一老一少”主题活动分解为夕阳“敬老”和朝阳“护苗”2个专项行动;第一个“3”就是开展3项立法工作,即制定《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和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个“3”就是开展3项监督工作,即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和养老服务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督办1件涉及养老的代表建议;“+3”就是结合常委会听取审议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将就业促进专题调研分解为立法后评估、委托市州调研、重点问题专项调研3种调研类别。
4月22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专班会,针对草案中的重点争议问题进行集中讨论。
三是搭好“梯子”。主题活动不仅是委员会的工作,更是常委会的工作。光靠委员会单打独斗难以见效。我们主动将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的具体内容融入委员会的全年工作计划,融入常委会的工作要点,融入省委相关工作部署,融入全国人大立法普法工作安排,一体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取得显著成效。
精确发力,确保活动高质高效
坚持“干一件事情,推动一方面工作”,精确发力,达到聚力攻坚、合力善成、改善民生福祉的工作目标。
在立法工作方面,3件地方性法规今年全部全票通过并颁布施行。3个条例的立法质量和立法成效多次得到常委会领导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作为我省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既体现了贵州特色,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在2020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的点赞。全新修改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方位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全国第一家修改的省级层面配套法规,列入省委今年重点立法决策项目。新制定的《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填补了我省配套法规的空白,得到团中央、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省委政法委等单位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
4月13至14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赴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开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图为调研组在毕节市黔西十六中学调研。
在监督工作方面,我们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把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作为目标追求贯穿始终,加快推动了“一老一少”相关民生问题的解决。其中,在协助督办铜仁代表团席龙海等5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加大养老项目投入的建议》过程中,把督办代表建议融入主题活动,较真碰硬,持续跟踪,推动省人民政府及省民政厅加快出台《贵州省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构建医护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有效机制,设立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建成128家医养结合机构,为养老机构(区域)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201345人次;加大服务设施建设,全年省级财政安排一般财政预算资金84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全省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争取世行和法开署联合融资贷款32亿元,建成并投入使用1051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044个农村幸福院,775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床位9.7万张;深入开展养老宣传,积极开展“重阳节关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留守老人宣传活动”等重点养老主题宣传,不断深化和丰富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健康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专题调研方面,创新工作方式,多措并举,通过立法后评估、联合调研、专题调研3项举措找准、找实、找深全省就业促进工作存在问题,形成了《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针对就业服务队伍能力不足、就业信息平台不通融、公益岗位不稳定等问题,提出了夯实基层就业服务队伍、建立全省共通共享就业信息平台、由省财政统筹公益岗位等对策建议,推动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落实。这一做法,得到《贵州改革动态》的刊发推广。
7月7日,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文阳率队赴中鼎资信评级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调研。
认真总结,确保活动提档升级
在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开展主题活动,是发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创新之举,是推动我省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我们紧扣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平安中国”、“平安贵州”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要求,按照省委关于加快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步伐的决策,及时将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制定《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调整为一类立法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全速推进,切实做到党的工作要求在哪里,分党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二是自觉接受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成立以飞跃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制定《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等方面出现较大分歧时,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平衡各方诉求,取得了一致意见,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三是积极发挥分党组的作用。把发挥社会委分党组的作用,作为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立法中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影响相对人权利或增加相对人义务的事项,及时向常委会党组或立法领导小组请示汇报,明晰立法重点、立法方向。另一方面加强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法制化落实的对策研究,该坚持的坚持,该否定的否定,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立法监督实践之中。在审议《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时,委员会坚持在法规中增加“陪护假”的规定,切合了中央后来出台的“三孩”政策要求,受到社会的广泛肯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立法基本出发点,真正实现立法从倾向监督管理向强化服务保障转变。在制定《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时,认真贯彻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从维护广大老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在法规草案中坚持增设专章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内容,使全体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养老服务。《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针对我省专门学校点多规模小不规范等问题,依据中央有关要求和上位法精神,明确了省规划、市统筹、县落实抓好专门学校建设的思路,明确了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和日常工作机构,细化了进出专门学校的制度衔接,在规范专门教育制度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秉持未成年人保护全方位、全链条的宗旨,在明确政府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的基础上,增设“特殊保护”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实行动态监测、责任落实、教育关爱、救助保障“四个全覆盖”的特殊保护,有效解决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面临的监护、医疗、教育等突出问题,同时对防止校园欺凌、手机进课堂等热点问题作出规定,回应了社会关切。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过程中,组成多个调研组先后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养老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当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委托9个市州人大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老年人代表、教育工作者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基层工作者代表、人大代表的意见。草案形成阶段,反复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反复比对,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论证,体现人民意愿,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法制民意基础,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系统思维。把立法、监督和普法有机统一起来,综合运用各种履职方式推进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利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时机,通过“两未条例”立法领导小组会、专班改稿会、工作提示、专题调研等方式,联系督促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起草好我省配套法规草案的同时,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贯彻实施“两未法”;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开展未保法实施主题宣传活动,在贵阳筑城广场举行未保法实施主题宣传活动。在3部法规起草期间和审议通过后,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题报道等方式深入解读法规条文,组织贵州广播电视台、《贵阳日报》《人大论坛》等相关媒体开展综合性、专题性报道,加快推动法规重要内容进门入户、家喻户晓。其中,调研组深入黔南启航学校开展立法调研的情况,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组制作的《启航少年》节目采用。
坚持务实管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立足省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解决突出问题,又避免盲目攀比。如,制定《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时,综合考量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明确省人民政府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制定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市州、县级人民政府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单内容根据财力状况逐年调整等;同时结合贵州发展康养产业的独特优势,设置医养康养融合专章,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融入贵州元素,体现了贵州特色。又如,制定《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坚持“小切口”,不搞“大而全”和“小而全”,针对实际问题,不照搬照抄上位法,按照有几条立几条的思路,最终形成不分章节的法规文本,既遵循立法内在规律和实践逻辑、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又突显地方性法规“小快灵”特点、让人民群众易懂易用,做到务实管用。同时,坚持机制创新。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制定《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从今年2月立项,到7月、9月审议通过,历时半年,全程人大主导,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实行专班推进,实现两个条例均二审通过又“干货满满”,是高质量立法与高效率立法相结合的生动实践。
延伸阅读
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围绕“十四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确定一个主题,主攻一个方向,打响一个品牌,创新开展“一点十面”活动,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人大实际工作中。“一点十面”活动,“一点”就是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和着力点,“十面”就是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各自开展1项主题活动和1专题调研,形成省人大常委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