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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总书记的嘱托——贵州乡村振兴开新局纪实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1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调研、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指出,贵州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贵州干部群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提升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以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及时构建乡村振兴开局的四梁八柱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彻底撕掉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到2020年11月23日,贵州66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92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92万人搬出大山,减贫人数、易地扶贫搬迁人数均为全国之最,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连续5年综合评价为“好”,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贵州精彩篇章。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实现乡村振兴开新局,贵州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3月16日,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即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富有贵州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

  2021年4月27、28日,省委召开十二届九次全会,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并作出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定》,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全面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贵州对扶贫工作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将扶贫开发机构重组为乡村振兴机构。2021年5月25日起,贵州省及各市(州)、县(区)的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启新的征程。

  2021年8月2日,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结合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划分标准,从贵州省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情况,将全省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以外的86个县(市、区)分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三类,分类分级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工作。

  2021年10月28日,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及《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年行动方案》《贵州省发展乡村产业五年行动方案》《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贵州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年行动方案》《贵州省加强乡村治理五年行动方案》配套文件,全力启动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乡风文明、加强乡村治理“五大行动”。以“一年起好步、三年有形象、五年大变样”为目标,构建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成为我省“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南。

  为有效落实行动方案部署,贵州分别成立五大专班。“五大行动”启动以来,宜居宜业的乡村“内外兼修”,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方面都有所提升,全省乡村振兴迎来了一个“有里有面”的开局。

  脱贫攻坚期间,东部6省7市对口帮扶贵州省除贵阳外的8个市州,为贵州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了重大贡献。2021年,粤黔再次携手共谱新发展阶段东西部协作新篇章。目前,双方签订了《2021年粤黔东西部协作协议》《“十四五”时期粤黔东西部协作协议》,广东向贵州8个受帮扶市州拨付财政帮扶资金33.43亿元,按照“一县一园 ”要求全面启动共建产业园78个,采购、销售贵州省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91.97亿元。

  一年来行动铿锵有力,在全省各地成效渐显。在此基础上,2022年2月23日,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即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三农”工作部署,对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聚焦针对性举措、坚持实效性导向,着力提高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更加注重市场化推动、更加注重农业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更加注重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不断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为更加有效将脱贫成果巩固好、衔接好,2022年8月31日,省委常委会专题审议通过了《贵州省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实施方案》,提出了22项重点任务共53条具体措施,为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画好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定好了任务书。

 

  全力彰显乡村振兴开局的人大担当

  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

  如何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如何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创造性开展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每名人大工作者需要回答的重大课题。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内涵实质和精髓要义,制定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出62项工作任务,并逐一进行责任分解。

  根据工作方案,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和着力点,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各自开展1项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形成“一点十面”工作格局,成为省人大常委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2021年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2021年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的动员部署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何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飞跃、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部署会上,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对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工作方案作陈述。这其中,有不少内容都事关乡村振兴。

  比如省人大农委的“产业旺,乡村兴”主题活动,就以乡村振兴条例为统领,探索“1+N”立法模式,全面加快种业安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土地流转等20多项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乡村振兴法规体系。省人大法制委“高质量立法促高质量发展”、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文明乡风,教科文卫在行动”、省人大选任联委的“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都是扎扎实实围绕乡村振兴依法履职。

  为了切实推进此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的6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推进会,11月30日召开了2021年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总结会,督促工作进展,研究破解难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工作机制一直延续至今。2022年6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2022年“一点十面”工作推进会,总结半年工作情况,推进下一步工作;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2022年“一点十面”工作总结会,安排下一年的工作。

  与此同步,“一点十面”工作得到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响应和共同参与,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得到全国人大和贵州省委的高度肯定。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监督职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这一项制度优势,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2021年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2022年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胜华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24日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报告,围绕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2022年5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了更好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和监督促进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扎实做好正安县土坪镇乡村振兴工作的驻点帮扶外,还在全省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并于2021年6月9日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做好乡村振兴的宣传者、践行者、代言者和监督者,努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贡献人大代表力量。

  由此开始,一场由8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的“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在黔中大地拉开帷幕,达到了“活动在一线开展、建议在一线收集、监督在一线推动、风采在一线展现”的效果。

  省人大选任联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仅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聚焦乡村振兴等主题,共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就达718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围绕乡村振兴积极建言献策,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乡村产业、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文明乡风、加强乡村治理”等多方面、多角度,勾画了代表心中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集中提出了109件建议,占代表建议总数的15. 18%,这些建议的提出以及办理,大大助力乡村振兴开新局。

  如今的贵州乡村充满旺盛的生命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正在加快,乡村发展蓄力强劲。

 

  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开局的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乡村振兴开新局,法治化保障必不可少。为此,省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将制定“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需省委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除了及时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并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外,还把“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作为2022年的重点工作之一。2022年1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明确: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需要由省委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以及立法中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问题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任组长的起草领导小组,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参与,抽调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抓紧开展调研起草工作。

  经过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分别经过2022年5月23至25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一审、7月27日至29日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二审、10月12日至14日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三审后获得表决通过。《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十一章七十二条,从规划与建设、产业发展、人才支撑、乡风文明、生态宜居、乡村治理、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等方面促进乡村振兴进行了规范。

  记者发现,和初审稿相比,《条例》根据审议意见新增了不少条款。将贵州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文本措施更加细化、权责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

  比如在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的原则时强调:“立足村寨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禁止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寨。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禁止挖山填湖、破坏水系、采伐古树名木。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同时,新增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满足农村村民住宅、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零星分散乡村文旅设施用地的合理需求。”并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查处农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的行政执法权。

  《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并出台相应措施加大对闲置、荒芜耕地集中整治力度。同时,还对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品牌运营管理和保护机制、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基地等作出规定。

  为给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保障,《条例》新增条款明确:“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建立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改进抽调干部支持乡村振兴的管理模式,落实派驻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和激励措施”。同时,出台一系列政策培养乡村本土人才,吸引教育、医疗、科技等人才返乡下乡。

  据悉,该《条例》作为乡村振兴“1+N”法规体系中的“1”,将与本省其他“N”件涉农法规一起共同组成乡村振兴“1+N”法规体系。对涉及乡村振兴的某一类具体法律规范,如建设用地、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粮食安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问题,将在对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等专项法规的制定或者修订中具体规范。

  有关专家认为,《条例》抓住了“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这三个关键,切合了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这个贵州乡村最大的实际,抓住了发展这个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把握住了促进型立法的特征。立法的过程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是一部引领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综合性法规。将更好地推动贵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出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贵州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作者: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杨震 石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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