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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贡献人大力量——贵州省人大助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牢记总书记嘱托,勇担新时代使命,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深入田间地头调研摸底,会同专家把脉问诊,集思广益解决问题,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高质量助推文物保护利用。


深入调研 解决突出难题

今年2月15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赴贵州医科大学开展调研。“如何统筹做好新校区内大松山墓群保护利用和学校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工作?”当了解到学校建设面临的困难后,陶长海要求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做进一步调研,详细了解该校新校区建设与大松山墓群保护利用的具体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按照陶长海同志的指示要求,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朱新武同志带队组成调研组先后赴贵州医科大学实地调研、深入现场调研大松山墓群考古情况、召开座谈会对相关事项进行系统研究。

“大松山墓群墓葬从两晋延续到宋元明时期,展现出西南边疆古代先民1400余年历史文化和文明。截止目前,共发掘墓葬2200余座,墓群现场极具地域特点石室墓保持完好,演变脉络清晰,看上去让人十分震撼。出土各类文物6000余件(套),从金、银、铜,铁、锡,到漆木、玉石、纺织品等几乎无所不包,很多装饰品极富地方特色,体现了贵州明显的地域文化传统的长久延续。墓群墓地面积之大、墓葬数量之多、延续时间之长、墓葬制度之特殊、随葬品之丰富,在长江以南地区尚属首次,更是贵州考古史上发掘规模最大的墓群。这个墓群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不仅对古代贵州,而且对于整个古代西南地区乃至我国魏晋南北朝历史研究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文化研究价值,体现了强烈的民族文化特色,对研究黔中地区少数民族怎样发展、如何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具有重要意义;具有重要的多学科研究价值,尤其是对区域内族群从六朝唐宋元明各阶段的民族聚居、迁徙和交流的研究,在医学上开展体质人类学、DNA和生物学研究方面,都有重要和独特的价值。要尽快制定综合方案对大松山古墓群实施有效保护、挖掘和综合利用,坚决不能因新校区建设而破坏墓群遗址和文物,一定要保护好、利用好,要为当代人着想,要对子孙后代负责……”朱新武严肃地说。



“由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同步推进贵州医科大学新校区建设、搬迁工作和大松山墓群保护及资源利用工作。”在调研组的建议下,相关部门一致认为。

调研组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在“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上下功夫,形成了“关于统筹做好贵州医科大学新校区大松山墓群保护利用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经陶长海同志多次修改审定,以《民情直达》呈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

“不对墓群考古区域进行回填,将大松山墓群打造成多功能综合体,构建贵安新区特色文化旅游地标;进一步研究论证,尽快形成大松山墓群保护、利用的综合方案;统筹协调、重新划拨周边同等面积土地给予贵州医科大学作为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用地……”文物保护利用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调研报告不仅对大松山墓群的基本情况、价值及意义进行了详细说明,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同志和省长李炳军同志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对保护好、利用好文物和遗址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卢雍政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张敬平同志在作出明确批示的同时,召开多次专题协调会议,安排部署大松山墓群的保护、挖掘、建设、利用和管理工作。

“省人大调研组的同志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大松山墓群的重要性和价值,避免了因新校区施工破坏文物古迹的情况发生,保护了这一珍贵的文物遗存,的确功不可没……”现场考古队员深有体会。



3月28日,国家文物局正式揭晓“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贵州贵安新区大松山墓群入选。这一持续近1400年,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墓地,为建立云贵地区历史时期考古学年代标尺,研究西南边疆古代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提供重要依据。


加强督导 推动保护利用

贵安新区已有3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除大松山墓群入选2022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外,贵安招果洞遗址、贵安新区牛坡洞遗址,也分别入选2020、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保护传承好这些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文物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推动问题解决,承接历史古韵,方显人大监督成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大松山墓群的发掘、保护利用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明确指示和批示。为了确保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多次调研督导工作,督导落实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6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杰率队赴贵安新区开展文物保护等工作调研。在调研中,王世杰勉励文物考古工作人员要细心细致地做好文物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认真思考遗址后续保护开发利用问题,促进全省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8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三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朱新武率队深入贵安新区大松山墓群、贵安新区招果洞遗址等地,调研督导落实我省相关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要求考古工作人员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依法开展文物发掘保护利用工作。

……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系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推进保护对象活化利用。”这是参加调研督导工作每一位同志的共同愿望。



“在省人大调研组的督导下,现在包括大松山墓群在内的88亩地已经全部划出来,下一步将要推进保护和利用工作,通过大松山墓群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博物馆和考古标本库房的建设,打造黔中地区城市发展新的文化名片……”现场考古队员对今后的发展规划蓝图充满信心。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而且将对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让文物保护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积极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陪同调研督导的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同志深有感触的说。


法治护航  推进文化自信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宝贵遗产,更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如何让过去拥有未来?如何通过法律法规保护延长历史轴线?

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严格按照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从法治建设着手,夯实保护基础。通过制定《贵州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颁布《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遵义海龙屯遗址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的法治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2005年9月《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经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并施行。《条例》结合全省文物工作实际,突出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和利用,进一步明确了对文物的保护措施,针对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文物丰富的特点,鼓励和支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题博物馆,着力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困难,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1年5月27日,《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全国率先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进行立法,旨在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让长征文物更好的保存,让革命精神更好的传承,让红色文旅更好的发展。

……

文物保护利用绝非一朝之功,传承历史还需世代作为。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巩固调研成果,坚持以“督”为重,确保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等作用,全力助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贡献人大力量。(供稿:贵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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