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提供法治保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场记
10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麟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新时代新征程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稳中求进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扎实细致做好立法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在讲话时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稳中求进推进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安排部署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毕节市人大常委会、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松桃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温贵钦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在重要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内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请示汇报制度,统一审议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研究。根据不同立法内容,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要作用。
陶长海说,徐麟书记、主任的批示,充分肯定了我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是省委加强对人大立法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内容,是省委关心和支持人大立法工作的具体体现,对于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激励和鞭策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大工作者更加奋发有为、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我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新局面。
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律制度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这些年,贵州省各级人大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这其中,作为全省首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毕节市的经验备受关注。
“连‘天线’接‘地气’,全方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仕飞说,自2021年申报成为全省首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毕节通过“五强化五促进”的工作机制,即通过强化组织保障、要素保障、制度建设、融合发展、“立普”结合,促进了工作合力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流程管理规范、民意广泛收集、法治环境优化,高质量完成了15部国家法律草案意见征集工作,上报意见建议296条,获已公布的国家法律吸收采纳23条,为国家立法贡献了“毕节智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会议指出,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要坚持立法为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要推进开门立法,充分发扬民主,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凝聚立法共识;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把代表的真知灼见体现到立法规划编制和法规草案修改中。
稳中求进推进立法工作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强调,贵州所有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谋划、展开和推进,自觉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加春说,黔南州始终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总遵循、总指针、总纲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天眼”运行环境安全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出台《黔南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全力保障“中国天眼”这一国之重器安全有效运行。
“结合实际进行制度创新,既不罔顾实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说,松桃松江流域保护条例的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举报奖励制度、苗医药发展条例的鼓励苗医药康养行业发展措施、苗王城景区条例的分区保护举措均得到各方肯定,有力推动了相关事业的发展。
会议要求,稳中求进推进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根本遵循,在知行合一中狠抓落实;二要始终遵循立法法对地方性法规的定位和功能,在坚持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要牢牢把握贵州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特点,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立法上要守底线促振兴,在打造生态文明先行区立法上要育绿色强生态,在构建贵州现代化产业立法上要强根基促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立法上要护民生润民心;四要加强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必须不断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凝聚立法合力,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省司法厅厅长余敏说,近年来省司法厅创新立法风险评估机制,出台地方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确保了立法风险“零发生”,得到司法部肯定;创新预备项目管理机制,预备项目质量不断提高,为正式项目打下坚实基础;创新规划计划督促落实机制,及时跟踪了解、调度立法规划计划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创新建立内部研稿会制度,全体立法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研讨,利于人才培养。
会议认为,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共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重视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科学安排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工作任务;要积极推进立法形式创新,增强立法实效;要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专业队伍;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记者: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石雨浩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