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11月27日至29日)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审议这些重要事项
11月1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审议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决定11月27日至29日在贵阳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主任会议审议了: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等拟提请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规草案和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关于《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土地登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有关任免案、议案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
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