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毕就监督法修改工作开展调研
12月1日至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带领调研组赴毕调研监督法修改工作。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仕飞,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昌琪,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文忠参加调研或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人员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围绕监督法修改进行交流发言,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童卫东讲话
童卫东强调,监督法是保障和规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律。现行监督法自2007年施行以来,为推动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但随着时代发展,监督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需要及时修改完善。与会人员就监督法修改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对监督法修改提供了有益参考,调研组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做好监督法的修改工作。
周仕飞发言
周仕飞表示,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认识监督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围绕监督法相关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更多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意见建议,为国家立法贡献毕节智慧。
会议现场
期间,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调研了黔西市新仁乡化屋村基层立法联络站、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基层立法联络站,并到毕节市委党校七星关区“鸡鸣三省”现场教学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参加调研或座谈。(文/毕节日报记者 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