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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履职回顾 | 在推动贵州现代化建设上彰显人大新担当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高质量发展是贵州全部工作的主题。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内涵,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岗位攻坚克难、奋勇拼搏,执行代表职务履职尽责、出智出力,全力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成为了人大工作亮丽的品牌。”2024年10月9日至10日,全省人大“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经验交流会在都匀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指出。

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全过程聚焦高质量、全要素服务高质量,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上做文章,全力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年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开展,细化深化工作内容,创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把人大工作更好地融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牵头制定法规动态清理办法和开展“小快灵”立法,大力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省人大财经委制定《“十四五”贵州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发展实施意见》,拓宽人大监督渠道;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深入开展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特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调研活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齐心协力,广泛凝聚起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加强“四新”、“四化”、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推动全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年初,及时通过《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让全年立法工作稳步有序;3月,通过《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5月,通过关于修改《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7月,通过《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贵州省慈善条例》《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9月,通过《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贵州省测绘条例(修订)》;11月,通过《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等;服务保障“富矿精开”战略部署,审议《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审议《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全年立法工作成果丰硕,在法制轨道上推动贵州现代化建设。



一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确保全省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加强经济监督,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加强生态环境工作监督,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擎起法律巡视利剑,对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工会“一法一条例”、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等多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让人大监督成效更实,围绕推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一系列监督“组合拳”,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顾2024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职责,紧跟中心大局,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绩。(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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