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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贵州篇章迈出坚实步伐!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这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贵阳举行,听取审议关于2024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99.1%,88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99.1%;全省11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9.2%,247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8.4%;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修订《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推进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实施8家钢铁企业、34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发现的318个问题整改完成209个。组织实施县级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排查出的30处黑臭水体整治完成25处。

全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出台《贵州省节能降碳实施方案(2024—2025年)》,稳妥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5家、绿色工业园区10个。大力推进“富矿精开”和“电动贵州”建设,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30倍、突破10万辆。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88.18%。

同时,大力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产业,绿色经济占比48%左右。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创新开展“贵州生态环境季”系列活动,持续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绿色学校创建率达80%以上,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的城市社区数量占比达73.3%,累计创建绿色商场19家,新增节水型单位183家、节水型标杆单位19家。

在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全面完成武陵山区“山水工程”项目建设,累计治理修复82.28万亩。完成营造林286万亩,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887.8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294.43平方公里。在全国率先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全省共55个地方获得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创建命名,提前完成“十四五”创建目标。

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报告显示,贵州坚持源头管控,严防新污染产生。2024年,贵州长江流域纳入国家考核的80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8.8%,无劣Ⅴ类水体断面;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不断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对“四乱”问题查认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切实做到动态清零。截至2024年底,发现的3.3万余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同时,全面完成24条跨省和跨市(州)、80条跨县(市、区)河流水量分配工作,构建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

此外,强化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调整、取消,地级、县级及乡镇级水源地均已划定保护区,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523个,其余划定保护范围进行监管。(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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