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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下称《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下称《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动员会,研究部署《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刚、市人大农经委主任委员王弋、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许鹏、市人大农经委委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人大农经委委员、播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仕国、市人大农经委委员、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主任刘登峰传达学习了《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许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进行了重点解读。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刚就此次执法检查做了相关要求。他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开展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工作,对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市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和人身健康,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有重要意义。他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野生动物保护法》5章58条和《动物防疫法》10章85条的具体内容。重点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建立、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等情况及《动物防疫法》中,动物疫病预防、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步骤和方式进行相关检查。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要尽可能掌握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务必把问题找准,把症结查清。在听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要把执法检查的过程转变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和解决民愿的过程。三是此次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召开检查情况总结会,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要认真作好书面发言材料。市人大农经委要认真做好材料的收集和记录,认真总结此次执法检查所取得的成果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使执法检查报告成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依据。四是参加执法检查所有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各项检查活动,要按照预定日程方案,安排好各自工作,确保执法检查期间能集中精力,自始至终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执法检查时,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此次执法检查高质量开展。(遵义市人大农经委母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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