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黔东南州开展“万人大培训”定向指导工作
“根据《民法典》,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则不适用。”
……
为认真贯彻实施和宣传《民法典》,提升全州村(社区)两委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民间普法力量学法用法能力,连日来,黔东南州各县市积极联系协调省、州、县三级民法典宣讲团专家,针对各地实际需求开展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定向指导,持续推进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宣讲活动。
在线下指导宣讲中,省、州、县民法典宣讲团的专家们全面把握《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和特色,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要义,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普法队伍如何理解和把握《民法典》,怎样在联户工作中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等进行耐心细致地指导,及时解决大家的疑惑。
此外,专家们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对“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离婚冷静期制度”、“增加继承宽恕制度”等若干新制度进行全面解读,对当地普法队伍进行详细培训,使定向指导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不但有效提升了普法队伍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大家一致认为,“万人大培训”定向指导工作对民法典在黔东南州的全面贯彻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全州将再次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盛道利 图 黔东南州司法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