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8月26日,贵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郑国宁就廉政教育工作情况向贵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是《监察法》赋予监委的重要职责,是监察机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报告指出,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既注重严厉惩治腐败,又注重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推动廉政教育高质量开展,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市监委此次专项工作报告重点从四个方面报告了廉政教育工作情况。
抓牢廉政教育,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强化思想武装,督促广大公职人员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激励担当作为,在“强省会”五年行动中,严格抓好廉政勤政教育,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注重发现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干部,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开展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整肃工作,以全市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卫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就业社保、公安交通管理、国企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个行业领域为重点,着力推动廉政环境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抓严廉政教育,增强正风反腐的震慑性。抓好监督前移的预防性教育,提醒督促广大公职人员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防止从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持续教育广大公职人员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抓好涉案人员的全过程教育,将教育理念贯穿调查处置工作的始终,既注重案件查办过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又深化处分后的回访教育。
抓实廉政教育,增强具体措施的精准性。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显著增加的实际,全面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和《监察法》活动,推动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确保教育全覆盖。开展“一案一整改”,通过召开干部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公开处分决定书,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打造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平台和载体,建设贵阳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抓活廉政教育,增强崇廉拒腐的自觉性。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专题教育培训内容中,采取任前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开展预防提醒,引导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教育,在《贵阳日报》开设廉政专刊,开通市监委微信公众号,持续建好市监委网站。强化警示教育,举办全市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展,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打造“筑清风”廉洁文化品牌,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一步厚植“不想腐”的土壤。
报告指出,在推动全市廉政教育工作的同时,市监委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对监察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监察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着力在“强省会”五年行动中彰显担当作为。
报告提出了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五个方面的认识体会:必须提升政治站位;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必须突出开拓创新;必须做到精准施治;必须涵养廉洁文化。专项工作报告还报告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市监委将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廉政教育的高度;融入日常工作,不断加大廉政教育的力度;创新内容形式,不断彰显廉政教育的温度;整合工作力量,不断拓展廉政教育的深度,让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更加稳健,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