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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人大:以制度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沿河人大:以制度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沿河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制定20多项规则和办法,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和全县高质量发展。

创新管理方式,工作运行更加有序

“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权威就是成就。”沿河自治县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骨干作用、人大干部的关键作用,制定了《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办法》《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日制度》《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处理办法》《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乡镇人大工作规则》《人大代表联络站(室)指导规则》《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办法》《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正向激励机制》等,加强对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指导,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加强对全县人大工作的统筹。任命人大街道工委兼职委员。建立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创建“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五联五做五增”载体,搭建“代表回选区、法治惠选民”“一队一组一员”平台。职责明晰,措施有效,工作运行规范有序,联动履职合力增强,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有了坚实基础。

创新监督方式,监督工作更加有力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方式主要是听取报告和执法检查,询问的方式用得少,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的方式几乎没有使用。为了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沿河自治县重新制定《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大会主席团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新制定《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三问一评”办法》《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测评办法》。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听取“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为主体,以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为重点,以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报告为补充,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听取汇报为辅助的听取报告监督体系。列出法律条文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对重点工作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末问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列出提纲并在会前沟通,作好充分准备,不以问住、问倒、问懵、问难堪为目的,而是以问促工作、以问代宣传。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坚持任前法律考试,实行任前供职表态和任后每年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全过程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刚性大大增强。

创新民主方式,基层治理更加有效

人民当家作主通过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来体现,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表现为层级全覆盖、领域全覆盖、周期全覆盖、链条全覆盖,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决策的全过程,贯穿从选举、决策、管理到监督的全过程,强调在决策前、决策中与决策后都有公民参与的重要性。沿河依照地方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建立了民生实事项目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由代表投票表决的制度,扩大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在街道建立议政代表大会制度,补齐了街道群众民意表达制度短板。全县人民代表大会、议政代表大会“双代会”同步运行,人大代表、议政代表“双代表”同时履职,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等都纳入民主议事日程,基层人民民主的实践形式更加丰富,基层群众自我管理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治理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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