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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典型 | 黄平县翁坪乡人大代表探索“信任人参加间接化解法” 成功调解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近日,翁坪乡人大代表探索信任人参加间接化解法成功调解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据悉,翁坪乡翁秉屯村村民杨正华修自家生产便道经过潘有富家门口,因事前沟通不清楚,杨正华事先讲已经沟通好,潘有富声明只是自家大哥潘黔宾同意,三个小弟(潘有富、潘老三、潘老四)未同意。而杨正华已投入资金近10000元即将完工,潘有富三兄弟出面阻拦施工。2023226日杨正华和潘有富出现口角之争,双方当事人互相指责。2023227日早上杨正华之子杨通军回来找潘有富理论,因言语沟通不当差点发生成肢体冲突事件,还好,潘有富及时上报翁秉屯村委会请求调解。

翁坪乡人大代表、翁秉屯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王旭非常重视,根据新形势下黄平县命案防控的要求,立即召开翁秉屯村两委班子成员及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研判分析杨正华与潘有富等几兄弟的邻里矛盾纠纷。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意见不一。

最后王旭提出自己建议,他说以前我们村里调解矛盾纠纷都是村调解委员会去调解,有些成功,有些不成功,到最后没有办法了拿去上报乡里调解也不成功的也有。以此,我建议,首先双方当事人各请寨上3个信任人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请的信任人名单确定后经双方同意。若有个别不同意的立即调整,再另外增加,直至双方无异议。假如一方或双方不找人参与,村级调解委员会指定信任人参与,双方无异议即可。其次,在调解中,双方陈述理由,一方发言一方不可打岔,双方陈述完后可以补充,其亲属也可以补充,直至将事情讲完,双方各自回家。组织信任人从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生产生活进行研判,提出合理化调解建议。每个信任人发表自己的想法,统一思想后分别去双方当事人家进行劝解。第三,基本达成共识后双方在场,村调解委员会宣布调解结果,双方无异议签字即结案。第四,若一方不同意,再组织劝解一次,若还是不同意,村调解委员会将纠纷往上移交到乡里。最后,若双方实在不同意,村调解委员会再将其纠纷上移。



大家一致同意王旭的建议,并于当日成功调解杨正华和潘有富等几兄弟的邻里矛盾纠纷,杨正华和潘有富两人握手言和,并感谢在场各位调解人员,特别是他们认可的信任人,成为翁坪乡探索成功调解民事纠纷的典型案例。(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锦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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