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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人大:“四个注重”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是人大代表,我为人民代言”一句句朗朗上口的语言道出了人大代表肩上所负的责任与使命。自2021年县人大换届以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在一次、二次人代会上提出了400多条意见建议,涉及全县经济、教育、旅游、城乡规划、乡村振兴等多方面,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和代表们参政议政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也真实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尊重代表权利和人民权利的具体体现,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有力举措。近年来,镇远县人大始终坚持四个注重,在代表建议办理上出实招,让每一条建议办理办出“民心”、办出“民意”。

注重民心导向,让“议案建议”装满殷殷民意。“金堡镇绞把村塘村水库安置点一直未成立社区,离原住地村委会远,很多困难和问题难以解决,移民处在两不管地带,缺少关心与关爱,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移民搬迁后续问题并及时解决。”这是潘桃代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建议中,她详细阐述了移民搬迁存在的超期过渡费、安置点适龄子女入学及贫困户合医减免等问题及现状,这份沉甸甸的建议中饱含着移民安置点众多群众的心声与期盼。

每年涉及乡村振兴、养老保险、道路交通等事关群众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还有很多。公民选出的人大代表,就应该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时刻把人民的冷暖放在心上,深入基层走访调查,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上来。镇远县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创新推进代表联络站“三字经”“十个一”活动、“三个结合”等各具特色又实用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代表进站履职作用,使人民群众通过代表履职实现“全过程参与”。

注重效果导向,让“急难愁盼”得到切实回应。“尹亦岚代表,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医院门口非机动车辆停放的建议》已经收到,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加大对该区域的巡逻劝导力度,安排交警人员不定期到该区域开展劝导疏通工作;二是将人行道规划出一排停车位作为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用。这样既可以保证车辆停放,也保障了行人正常通行。”

这是县综合执法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承办代表建议的主要负责人上门与代表面对面交流、答复的场景。县医院门口车流量和人流量大,进出的病患很多,加上城区道路狭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较为普遍,导致过往行人被迫在车行道上行走,极易发生交通安全隐患并造成交通堵塞。在承办过程中,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切实增强了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我县已在主城区兴隆街、民主街、新中街、平冒街等地统一规划了非机动车停车位,切实解决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也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市容市貌。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贯穿全年,并纳入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评议的内容,努力将一件一件装满民意的建议办好办扎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注重结果导向,让“领办督办”办出实效。过去,只要是县人大对审定的代表建议百分之百转办,“一府一委两院”百分之百办理答复就可以了,代表建议办理的“量”提升了,在“质”方面却还有不如意的地方,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难点的建议办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把代表建议的“提质”工作摆上日程,显得尤为重要。例如,黎兰珍代表曾多次在人代会上提出《关于对涌溪乡芽溪新城板房区住户尽快安置的议案》,板房年限久,安全隐患大,棚户区建设迟迟未能建成,板房区住户不能得到安置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22年,该议案被人大常委会纳入县级党政领导重点督办件后,县住建局、县新城办、县国资公司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争取到了2022年第一批专项债券资金,安置区建设项目已全面复工复产,在2023年春节前完成了一期446套安置房的建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点赞。

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建议督办工作,以强化办理实效为核心,以实现代表满意为目标,做好建议督办落实等各项工作。县级党政领导对重点督办、领办的建议,带队调研座谈,认真听取承办单位汇报,提出明确意见,并邀请代表本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通过县党政领导的督办、领办,有力推动了重点建议的有效办理和落实,办成了代表满意的示范件。

注重目标导向,让“违心满意”止于制度创新。“每年在代表建议答复阶段,虽然在代表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99%以上,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成宪指出。建议办理工作“一答了之”,让代表“被满意”,重答复、轻落实等等这些问题都还是存在的。针对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分组深入代表身边专项督导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情况,将“听取审议部门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写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去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和有关承办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了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对建议落实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同时,县人大各委室通过开展部门评议工作,深入承办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详细掌握部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办理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调查报告,真正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提升到了常委会监督的层面。

为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核机制,制定《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办法》,于每年11月-12月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承办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于能够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办理任务、在办理工作中注重实效、保证质量、代表满意率高、能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办理结果的承办单位进行评优。(供稿:镇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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