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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人大:强化监督事项全过程闭环管理,以监督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贵定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等对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探索健全完善了审议意见质量提升、工委室联合跟踪督办、办理成效综合评价、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常委会会议审议测评、办理情况年度督察通报等六项工作机制,着力强化精准施策、跟踪督办、落实见效,推进监督事项全过程闭环管理,着力破解监督无效、监督弱效问题,以监督成效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完善督察工作机制,着力强化监督事项全过程闭环管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制度质量往往决定工作质量。工作制度是开展工作的载体,是工作的指向标、领航灯。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健全人大监督事项闭环管理机制,从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为抓手,在结合实践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贵定人大常委会督察办法》进行全面修改和完善。《办法》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常委会表决通过。《办法》主要从督察对象、督察工作范围,督察对象(执行)办理要求、督察程序,督察结果评价及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加强工作有序开展,还配套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工作的通知》,制作督办工作流程、工作台账、委室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评价表,建立了“交办—督办—回告—评价—审议”的一整套闭环监督机制。通过监督闭环管理,县“一府一委两院”严格对照审议意见提出各项内容和格式要求,“点对点、一对一”对审议意见具体问题建议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应,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自《办法》修改后正式执行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审议意见28个,按时限要求报送意见办理情况报告19个,占比67.9%,延迟报送意见办理情况9个,占比32.1%;格式规范25个,占比89.3%,基本规范3个,占比10.7%。意见办理情况质量显著提升,有力破解“一府一委两院”不按时限要求报送办理情况报告,不按审议意见对应的条款逐条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多措并举严把审议意见质量关,着力强化监督支持的精准性、有效性

提出高质量且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至关重要,是帮助具体工作能有效解决、助推发展的关键,也是人大监督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为让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贵定县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严把选题关、调研关、审议关。一是强组织。积极探索调研协商工作机制,采取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工委室+专业代表小组+兼职委员(或咨询专家)+ 行业专业代表联络站工作调研模式,在调研前开展业务培训、调研中改进调研方式明察暗访、调研后召开问题汇总会等,着力提高审议意见质量。二是优方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改进审议意见交办方式,探索建立清单式问题交办和台账式销号管理机制,对调研和审议中代表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在下发审议意见的同时通过附具体问题清单、意见建议清单等,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按时间进度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建设、医保工作等在下发审议意见的同时,一并形成具体问题清单进行交办,目前问题清单交办的140个具体问题均得到解决和回应。三是重实效。建立重要议题审议意见和调研成果审议直报县委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共向县委专题报送高质量审议报告12个,县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及时批转落实,其中关于贵定县高中建设情况审议报告提出的6条建议在县委教育改革专题会上得到全面采用,推进工业倍增工程审议报告县委原文批转全县学习。


三、不断深化沟通交流互动,着力强化承办部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意识

贵定县人大常委会始终以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作为检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试金石”,从专项工作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到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督察、综合评价,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始终保持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对接与沟通,主动就审议意见需要落实的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格式、报告反馈内容、办理时限要求等进行沟通督察,力争在审议意见办理落实上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一年来,针对28个审议建议办理报告,相关委室先后累计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沟通对接达300余次,提出报告修改意见50余次。针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回应不精准、以工作总结代替办理情况报告等突出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报送单位按照要求重新完善报送,直至合格为止。如:2023年2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时,要求“县政府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逐条回应工作推进情况,不得以工作总结代替办理情况报告。”通过县人大与县“一府一委两院”及承办部门的工作联动,不仅收到了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办理报告,更重要的是有效扭转了“一府一委两院”及承办部门从被动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工作方式。

2023年4月7日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听取2022年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对主动对接沟通、报告起草审定、研究办理落实等再次进行安排明确,并明确“同一报告事项年度内连续2次审议测评为“基本满意”或1次审议测评为“不满意”的,由县政府党组按程序提请县委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免职或调整。”充分体现了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决心。


四、进一步加强办理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着力强化监督事项落得实办得好

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好坏是检验监督是否有效最直接的手段,贵定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县人大工委跟踪督办、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常委会会议审议测评等三个层次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审议意见办理向“落得实、办得好、能见效”转变,由县人大信访督察室在与相关委室沟通对接的基础上,制定贵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委综合评价表,对答复时间,文稿格式,提出的意见是否落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办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将退回办理单位重新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也会根据工委室评价建议和主任会议综合审查评价意见,通过下发督办函、重点工作提示函、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测评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达到助推工作开展的目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将年度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向“一府一委两院”进行书面通报。2022年以来,28个审议意见办理报告中综合评价为“好”的有25个,“较好”的有3个;审议事项基本落实23个,落实5个;经主任会议评估研究同意办结25个,提出重新办理1个,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测评2个;28个审议意见办理报告中1次办结率89.3%;2次办结率7.1%;3次办结率3.6% 。如: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存在重视不够、机制不全、台账不清等问题,提出5点审议意见,对“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规定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同时政府常务会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备案审查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制定《贵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贵定县行政规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和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归集入库工作方案,召开安排部署会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再如: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30条具体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截止2022年8月,30条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人大监督是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各项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手段。贵定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探索建立审议事项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以提升调研审议质量为切入点,着力强化监督支持,着力强化过程和质效管理,有力有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抓整改、见成效,实现了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有机融合,为有效确保县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服务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作者:鲁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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