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6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富川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游明、刘东明、汪立、刘红梅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向承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卢飏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决议》。会议指出,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促进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遵义市酒用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和报告。拟任职人员作了任职承诺。
全体会议结束后,进行了分组审议。分组审议后,召开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法治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立主持讲座,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解读。
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作者:吕欣 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