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部署会议
6月17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部署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美传,副主任刘静、腾树红、刘纯、李文旭,秘书长朱文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刘静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部署会议精神,全面启动我市“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引导全市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助推新时代六盘水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指出,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有力举措,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发挥好乡村振兴的“五员”作用(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引领员、战斗员),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会议要求,开展主题活动,要有精度,攻坚靶向要明。县乡要统筹考虑代表人数、代表结构、代表特长等,高标准制定本级“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找准主题活动载体、方法、路径和抓手,细化目标任务、丰富活动内容、强化保障措施。鼓励各级创新活动方式,多出好的经验典型,争取在全省走前列、当表率。推进主题活动,要有力度,行动成效要实。要在强化学习培训上下功夫,为“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打牢思想基础、能力基础;要在强化代表履职上下功夫,鼓励人大代表结合本单位本人的专长,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提供帮助。在强化工作调度上下功夫,作风上要更加务实有力,举措上要更加有效有力,实行“周调度、月督导、季观摩”,随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交出人大新答卷。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选任联委分别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主题活动方案》进行了解读,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作表态发言,4位四级人大代表就如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代表作用进行了交流发言。
“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市(特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及联系代表工作的副主任、代表工作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和村居负责人参加会议。( 六盘水市人大选任联委 韩吉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