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6年9月30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群山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5件法规案,表决通过了其中的2件;批准地方性法规1件;作出1个决定;听取和审议2个执法检查报告,3个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州省大扶贫条例》,是今年我省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精准必然要求规范,而要实现规范,法治是必由之路。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我省视察,在新的发展阶段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指示。为落实总书记重大指示,助推大扶贫战略行动,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部署,与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起草法规草案。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敏尔书记高度重视、加强过程指导,既作方向性指示,又亲自修改具体条文;志刚省长等省领导也密切关注、及时给予指导;常委会全体同志认真审议,全省上下积极献策,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条例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体现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体现了地方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战略导向、需求导向的立法理念。条例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大扶贫格局,体现脱贫攻坚期(2020年前)的阶段性要求,加大了政策、措施、帮扶、投入、保障、监督、问责等各方面的力度。常委会结束后,紧接着今天下午就要召开大扶贫条例的新闻发布会暨座谈会,总结条例的亮点和立法过程。全省上下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去年,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地方组织法,省委出台了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这次会议通过的条例,认真落实中央文件、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委文件精神,为夯实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基础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草案)》《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会后,法制委、法工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充分吸纳各位组成人员和列席同志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这几部法规草案修改完善好。
本次会议作出了将每年6月18日设立为“贵州生态日”的决定。决定的形成,是省委作出决策、省人民政府提出议案、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的结果,是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自觉行动的具体体现。“生态日”的设立,对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快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州省信息基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了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专委会和工作机构要梳理形成综合审议意见转交省人民政府办理,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在审议报告时,大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在专题询问中,问答双方坦诚沟通,碰撞思想,问到了症结,答出了责任。会后,请办公厅及相关专委会梳理好审议和询问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提出的问题,交省人民政府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将人大监督与立法结合起来,将这次听取审议报告和专题询问的成果充分应用到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中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位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检察机关的努力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检察机关抓好落实,把这项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这次会后,今年就将进入第四季度,各项工作都要抓紧,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这里,我就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换届工作再作些强调。
为依法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相关问题,今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遵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和省委安排,我列席了这次会议。回来后,我第一时间向敏尔书记书面报告了会议情况。敏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9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9月21日,召开了全省人大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座谈会,对严肃换届纪律、做好换届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作了交流发言。会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同级党委作了汇报,有的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学习贯彻。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省一级的人口大省出现如此大规模的拉票贿选,直接后果是导致了一个省级人大常委会的阶段性瘫痪,深远影响是严重破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小组讨论时,有的同志在发言中甚至提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贿选”,这个论断或许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但对我们不无警醒。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都是我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列席的很多同志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或者是人大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肩负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我们一定要认真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包括湖南衡阳、四川南充案的深刻教训,以为镜鉴,警钟长鸣,对人大换届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和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最后,感谢各位组成人员和列席同志、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新闻媒体为会议作出的努力!
明天就是国庆节,祝大家节日期间开心快乐!同时,我想特别提醒的是,大家一定要严守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切莫掉以轻心,时刻警醒,不出问题!
今天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
闭会后,在3号楼1层贵宾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请主任会议成员,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
现在,我宣布: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