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06年5月24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鸿庥
省人大常委会:
2005年7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11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在充分肯定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受石秀诗省长委托,代表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这次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为加快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省委、省政府明确,“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每年要稳定在3亿元以上。2006年安排水利建设资金3亿元,比上年增长1.1亿元。同时还明确,要将土地出让金的20%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全部,用于中低产田土改造和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将实现新建“三小”水利设施110万个,新增旱地浇灌面积350万亩,完成好600万亩烟水配套工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万亩,使农业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5亩以上;基本完成病险水库治理,初步建立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机制;解决7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
(二)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要建成沼气池20万口以上,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水、改圈、改厕、改厨,今年省财政专门安排了1.5亿元沼气建设专项资金。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严格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强化后续服务,确保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上。“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将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续建配套工程,扩大农村电网覆盖面和入户率,保证农户能够用上优质电。继续建设一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为多渠道妥善解决农村燃料问题,将采取措施,在适宜地区推广太阳能、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发展薪炭林,推广节能灶,建设生物能源基地。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我省喀斯特地貌发育典型,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很大。要继续强化措施,实施好退耕还林、天保、“两江”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1500万亩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任务,力争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初步建成“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统筹解决好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推动“五个结合”的落实,2006年2月至2007年底,我省将在清镇、习水、大方、晴隆等9个县开展“五个结合”工作试点。实施西部石漠化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力争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石漠化综合防治2500平方公里,基本遏止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扩大趋势。
(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从今年开始,全省将大力实施通乡油路和通村公路工程,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2006年要建成通乡油路2000公里、通村公路10000公里,“十一五”期间要建成通乡油路10000公里以上,通村公路31800公里以上,实现90%以上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95%以上的建制村通公路,部分有条件的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将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财政支持范围。
二、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一)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4550万亩左右,粮食年平均产量要保持在1160万吨左右。始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2006年省财政粮食直补资金从2005年的6144万元增加到7000万元,良种补贴继续安排2500万元。认真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逐步使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脱毒薯类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0万亩。实施“粮食增产工程”和“超高产示范工程”,大力推广间作套种、分带轮作等耕作技术,发展冬季农业,提高复种指数,加强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粮食储备,提高调控能力,保持合理粮价水平。严格农资监管和价格调控,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研究制定对农民实行化肥直接补贴的途径和办法。
(二)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围绕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的目标,不断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无公害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适度规模养殖。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力争2006年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末达到40%以上。为加大对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支持,2006年省财政安排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6750万元。积极发展辣椒、蔬菜、烤烟、油菜、茶叶、水果、中药材、花卉等,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形成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调整优化水产养殖结构,抓好名特优水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十一五”期间,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选准有市场、有效益、有潜力的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努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力争引进一批省外优强企业,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乡镇企业将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2006年省财政安排乡镇企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将重视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各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真正使龙头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多实惠。
(四)强化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十一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继续深化公益性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提高省级农业科技投入在科技投入中的比例,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力争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基层推广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问题,“十一五”期间,省、地、县将按比例筹集经费,解决基层农技部门无办公场所、缺少必要设备、无推广经费等问题。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科技富民强县等工程,稳定提高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补助经费,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上述努力,力争实现到“十一五”期末,农业科技贡献率从目前的35%提高到40%以上,成果转化率从目前的38%提高到45%左右。认真贯彻和完善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推广先进适用的中小型农机具,突出抓好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粮食产区的机械化应用,重点普及水稻机插秧等符合我省实际的十大技术,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
(五)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是实现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重要渠道。从我省实际出发,一是要依托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和对口帮扶城市等我省劳务输出重点地区的衔接沟通,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形成稳定有效的劳务输出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大专院校、党校、农广校、技校,团校的作用,扩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要实现2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四是加强转移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劳务输出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劳务输出组织体系,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五是全面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依法保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安全保护,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三、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贫困地区三个基本问题
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是我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一五”期间,将紧紧围绕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三个基本问题”,继续采取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长期社会救助“三类扶贫措施”,大力抓好整村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开发式、开放式、参与式扶贫模式,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行重点倾斜。改革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运行方式,合理引入风险机制和竞争机制,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出更大效益。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增加财政投入,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搞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茅草房改造,改善贫困农民居住条件。落实好对特困农户的长期救助政策,逐步提高救助标准.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到“十一五”期末,要基本解决农村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定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生活水平,建立抑制因病、因灾等返贫的长效机制。
2006年,要确保实现国务院下达的减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各10万人的目标。3月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6.5亿元财政扶贫资金已作了预安排,其中中央6亿元,省级5000万元。为搞好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到户工作,省级财政今年新增2000万元,专项用于在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试点。进一步加大“百乡千村扶贫工程”推进力度,对100个一类重点乡(镇)继续巩固扶持,按照省委确定的5个主要目标,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今年计划在1524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计划,要求省直各部门都要承担整村推进的任务。培训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民实用技术300万人次,完成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1 0万人,力争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四、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一)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2006年,省财政继续安排“普九”资金1.69亿元,确保完成威宁、赫章、紫云、望谟等4个县的“两基”攻坚任务。从2006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两基”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06年建成农村寄宿制初中100所。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学校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减轻农民教育负担。
(二)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确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能够掌握1—2门以上农业适用技术,促进科学种田。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施每村1名大学生工程,定向培养农村干部和专业人才。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心。“十一五”期间,每年要完成农业适用技术培训500万人次。
(三)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在继续抓好息烽等10个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础上,今年又新增24个试点县,中央和地方补助标准由人均20元提高到35元,2007年提高到40元,2008年要在全省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从2006年起,每年要有15个县达到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标准,确保到2010年以县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7%,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切实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要完成576个乡(镇)卫生院的国债项目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和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对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治。2006年要完成30万口改炉改灶的任务。加强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省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十一五”期间以9000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3.6%,2006年增加1224万元,达到10224万元。继续实施对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四)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将增加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建制村有文化活动室。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通广播电视。切实做好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不断增加农民群众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品种和数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落后文化,打击“黄赌毒”。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增强农民体质。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
(五)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省政府于今年2月成立了“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特困群众救助工作的领导,“十一五”期间,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以完善“五保”供养、特困救助、灾民补助、医疗救助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贵阳市已在全市范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省自2005年起全面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对94.5万农村特困群众按每人每年补助200元标准全部实施救助,每年省财政将支出近2亿元。加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依法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
五、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中央要求,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今年,省政府确定在纳雍、贞丰、独山等10个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目前,试点方案已于3月底批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健全省直接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解乡村债务工作,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抓好农村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发放工作,提高小额信贷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引导县域内务金融机构尽可能将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积极推进小额信贷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从多方面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开展农业贷款抵押担保、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三)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机制。按照前期补偿、后期扶持的方针,逐步统一移民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后期扶持力度。制定有效的经济政策,引导建设工程多用坡地、闲置地和非耕地。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探索建立以有土安置为主,货币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四)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加快水利管理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水电产权制度改革,鼓励以各种方式投资入股兴办农村小水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利设施建设,坚持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六、建立对“三农”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中央要求,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经省人代会审议批准的省级支农预算为:农业支出5.59亿元,比上年初预算增加2.15亿元,增长62.67%;林业支出9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60万元,增长14.08%;水利和气象支出2.86亿元,比上年增加1.52亿元,增长114.08%。农林水三类支出合计9.39亿元,比上年初预算增加3.786亿元,增长67.56%。省级财政支农投入无论是增长幅度还是增长的绝对额都是前所未有的。另外,为贯彻省委1号文件,切实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省财政在年预算的基础上,又新增安排1.5亿元支农资金,重点用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推进农村结构调整,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其中,6000万元用于以“三小”为主的公益型水利设施建设,1000万元用于农村党支部办公用房建设补助,5000万元用于种养殖业发展,100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2000万元用于省级100个试点示范村建设补助。
针对目前涉农资金分配部门较多、资金来源渠道较乱、管理方式各异的状况,积极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目前已在3个地(州、市)选择了3个试点县,按照省政府明确的“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以县为主、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努力探索整合各项支农资金的模式和办法。改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逐步提高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的比重,使更多农民能够直接受益。积极探索以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建立政府、行业、商业、个人诚信等在内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
七、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6〕1号),明确了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建设内容和政策措施。我省新农村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在具体工作中,省委、省政府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要求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好基础;基本解决温饱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的地区,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率先突破。同时明确提出了以“五个必须”、“五要五不”为主要内容的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调整充实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行领导干部、机关单位挂钩联系制度,组织干部深入乡村指导新农村建设。二是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着眼当前、规划长远的要求,省、地、县三级都将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还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村寨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制定规划时将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今年省政府确定在100个建制村进行新农村示范建设。试点示范的要求是: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整合力量,形成机制;群众自愿,示范引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当前,全省上下掀起了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热潮,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大事来抓。各市(州、地)及各县(市、区)已陆续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各地蓬勃开展了起来。贵阳市今年将实施“十村示范、百村先行、千村推进”活动,全市整合近6亿元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遵义市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四在农家”的内涵,拓展“四在农家”创建面,提出2006年将新建“四在农家”创建点800个以上,2010年全市80%以上的农民受益于“四在农家”。4月25日,省委、省政府在遵义市召开了“以‘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全省上下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促进了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十五”期间,全省粮食产量累计达到5540万吨,比“九五”时期增加125万吨,2005年达到1152万吨。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7%,2005年达到35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1374元增加到2005年的1877元,年均增长4.7%;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313万下降到266万左右,低收入人口从558万下降到465万左右。14万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94万多农村特困群众得到长期救助。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推进,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在贯彻实施《农业法》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不足,农业农村发展还面临不少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我省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不强,统筹城乡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人多地少、投入不足、劳动力素质低、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等问题仍然突出;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解决温饱、抑制返贫的任务艰巨;农民收入水平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必须正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人民政府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好《农业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保持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省委的正确领导,有省人大的监督和帮助,有全省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我省的“三农”工作一定会不断开创新局面,《农业法》的贯彻实施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刘鸿庥
省人大常委会:
2005年7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11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在充分肯定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受石秀诗省长委托,代表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这次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为加快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省委、省政府明确,“十一五”期间,省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每年要稳定在3亿元以上。2006年安排水利建设资金3亿元,比上年增长1.1亿元。同时还明确,要将土地出让金的20%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全部,用于中低产田土改造和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将实现新建“三小”水利设施110万个,新增旱地浇灌面积350万亩,完成好600万亩烟水配套工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万亩,使农业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5亩以上;基本完成病险水库治理,初步建立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机制;解决7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
(二)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要建成沼气池20万口以上,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水、改圈、改厕、改厨,今年省财政专门安排了1.5亿元沼气建设专项资金。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严格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强化后续服务,确保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上。“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将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续建配套工程,扩大农村电网覆盖面和入户率,保证农户能够用上优质电。继续建设一批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为多渠道妥善解决农村燃料问题,将采取措施,在适宜地区推广太阳能、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发展薪炭林,推广节能灶,建设生物能源基地。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我省喀斯特地貌发育典型,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很大。要继续强化措施,实施好退耕还林、天保、“两江”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完成1500万亩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任务,力争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初步建成“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统筹解决好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推动“五个结合”的落实,2006年2月至2007年底,我省将在清镇、习水、大方、晴隆等9个县开展“五个结合”工作试点。实施西部石漠化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力争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石漠化综合防治2500平方公里,基本遏止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扩大趋势。
(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从今年开始,全省将大力实施通乡油路和通村公路工程,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2006年要建成通乡油路2000公里、通村公路10000公里,“十一五”期间要建成通乡油路10000公里以上,通村公路31800公里以上,实现90%以上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95%以上的建制村通公路,部分有条件的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将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财政支持范围。
二、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一)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4550万亩左右,粮食年平均产量要保持在1160万吨左右。始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2006年省财政粮食直补资金从2005年的6144万元增加到7000万元,良种补贴继续安排2500万元。认真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逐步使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脱毒薯类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0万亩。实施“粮食增产工程”和“超高产示范工程”,大力推广间作套种、分带轮作等耕作技术,发展冬季农业,提高复种指数,加强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粮食储备,提高调控能力,保持合理粮价水平。严格农资监管和价格调控,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研究制定对农民实行化肥直接补贴的途径和办法。
(二)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围绕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的目标,不断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和无公害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适度规模养殖。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重大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100%。力争2006年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末达到40%以上。为加大对发展生态畜牧业的支持,2006年省财政安排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6750万元。积极发展辣椒、蔬菜、烤烟、油菜、茶叶、水果、中药材、花卉等,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形成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调整优化水产养殖结构,抓好名特优水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十一五”期间,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选准有市场、有效益、有潜力的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努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力争引进一批省外优强企业,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乡镇企业将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2006年省财政安排乡镇企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将重视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各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真正使龙头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更多实惠。
(四)强化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十一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继续深化公益性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提高省级农业科技投入在科技投入中的比例,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力争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基层推广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问题,“十一五”期间,省、地、县将按比例筹集经费,解决基层农技部门无办公场所、缺少必要设备、无推广经费等问题。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科技富民强县等工程,稳定提高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补助经费,探索农技推广新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通过上述努力,力争实现到“十一五”期末,农业科技贡献率从目前的35%提高到40%以上,成果转化率从目前的38%提高到45%左右。认真贯彻和完善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推广先进适用的中小型农机具,突出抓好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和粮食产区的机械化应用,重点普及水稻机插秧等符合我省实际的十大技术,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
(五)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是实现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重要渠道。从我省实际出发,一是要依托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和对口帮扶城市等我省劳务输出重点地区的衔接沟通,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形成稳定有效的劳务输出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大专院校、党校、农广校、技校,团校的作用,扩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要实现2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四是加强转移统筹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劳务输出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劳务输出组织体系,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五是全面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依法保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安全保护,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等问题。
三、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贫困地区三个基本问题
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是我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一五”期间,将紧紧围绕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三个基本问题”,继续采取开发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长期社会救助“三类扶贫措施”,大力抓好整村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开发式、开放式、参与式扶贫模式,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对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行重点倾斜。改革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运行方式,合理引入风险机制和竞争机制,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出更大效益。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增加财政投入,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搞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茅草房改造,改善贫困农民居住条件。落实好对特困农户的长期救助政策,逐步提高救助标准.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到“十一五”期末,要基本解决农村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定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生活水平,建立抑制因病、因灾等返贫的长效机制。
2006年,要确保实现国务院下达的减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各10万人的目标。3月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6.5亿元财政扶贫资金已作了预安排,其中中央6亿元,省级5000万元。为搞好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到户工作,省级财政今年新增2000万元,专项用于在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试点。进一步加大“百乡千村扶贫工程”推进力度,对100个一类重点乡(镇)继续巩固扶持,按照省委确定的5个主要目标,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今年计划在1524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计划,要求省直各部门都要承担整村推进的任务。培训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民实用技术300万人次,完成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1 0万人,力争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四、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一)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2006年,省财政继续安排“普九”资金1.69亿元,确保完成威宁、赫章、紫云、望谟等4个县的“两基”攻坚任务。从2006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两基”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06年建成农村寄宿制初中100所。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学校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减轻农民教育负担。
(二)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确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能够掌握1—2门以上农业适用技术,促进科学种田。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施每村1名大学生工程,定向培养农村干部和专业人才。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中心。“十一五”期间,每年要完成农业适用技术培训500万人次。
(三)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在继续抓好息烽等10个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础上,今年又新增24个试点县,中央和地方补助标准由人均20元提高到35元,2007年提高到40元,2008年要在全省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从2006年起,每年要有15个县达到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标准,确保到2010年以县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7%,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切实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要完成576个乡(镇)卫生院的国债项目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和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对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治。2006年要完成30万口改炉改灶的任务。加强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省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十一五”期间以9000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3.6%,2006年增加1224万元,达到10224万元。继续实施对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四)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将增加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建制村有文化活动室。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通广播电视。切实做好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不断增加农民群众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品种和数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落后文化,打击“黄赌毒”。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增强农民体质。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
(五)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省政府于今年2月成立了“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特困群众救助工作的领导,“十一五”期间,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以完善“五保”供养、特困救助、灾民补助、医疗救助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贵阳市已在全市范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省自2005年起全面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对94.5万农村特困群众按每人每年补助200元标准全部实施救助,每年省财政将支出近2亿元。加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依法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
五、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一)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中央要求,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今年,省政府确定在纳雍、贞丰、独山等10个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目前,试点方案已于3月底批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健全省直接对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解乡村债务工作,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抓好农村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发放工作,提高小额信贷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引导县域内务金融机构尽可能将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积极推进小额信贷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从多方面满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开展农业贷款抵押担保、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三)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机制。按照前期补偿、后期扶持的方针,逐步统一移民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后期扶持力度。制定有效的经济政策,引导建设工程多用坡地、闲置地和非耕地。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探索建立以有土安置为主,货币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分红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四)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加快水利管理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水电产权制度改革,鼓励以各种方式投资入股兴办农村小水电。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利设施建设,坚持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六、建立对“三农”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中央要求,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经省人代会审议批准的省级支农预算为:农业支出5.59亿元,比上年初预算增加2.15亿元,增长62.67%;林业支出9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60万元,增长14.08%;水利和气象支出2.86亿元,比上年增加1.52亿元,增长114.08%。农林水三类支出合计9.39亿元,比上年初预算增加3.786亿元,增长67.56%。省级财政支农投入无论是增长幅度还是增长的绝对额都是前所未有的。另外,为贯彻省委1号文件,切实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省财政在年预算的基础上,又新增安排1.5亿元支农资金,重点用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推进农村结构调整,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其中,6000万元用于以“三小”为主的公益型水利设施建设,1000万元用于农村党支部办公用房建设补助,5000万元用于种养殖业发展,100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2000万元用于省级100个试点示范村建设补助。
针对目前涉农资金分配部门较多、资金来源渠道较乱、管理方式各异的状况,积极开展整合支农资金试点。目前已在3个地(州、市)选择了3个试点县,按照省政府明确的“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以县为主、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努力探索整合各项支农资金的模式和办法。改进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逐步提高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的比重,使更多农民能够直接受益。积极探索以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建立政府、行业、商业、个人诚信等在内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
七、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6〕1号),明确了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建设内容和政策措施。我省新农村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在具体工作中,省委、省政府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要求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好基础;基本解决温饱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的地区,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率先突破。同时明确提出了以“五个必须”、“五要五不”为主要内容的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调整充实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行领导干部、机关单位挂钩联系制度,组织干部深入乡村指导新农村建设。二是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着眼当前、规划长远的要求,省、地、县三级都将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还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村寨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制定规划时将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今年省政府确定在100个建制村进行新农村示范建设。试点示范的要求是: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整合力量,形成机制;群众自愿,示范引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当前,全省上下掀起了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的热潮,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大事来抓。各市(州、地)及各县(市、区)已陆续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各地蓬勃开展了起来。贵阳市今年将实施“十村示范、百村先行、千村推进”活动,全市整合近6亿元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遵义市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四在农家”的内涵,拓展“四在农家”创建面,提出2006年将新建“四在农家”创建点800个以上,2010年全市80%以上的农民受益于“四在农家”。4月25日,省委、省政府在遵义市召开了“以‘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全省上下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促进了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十五”期间,全省粮食产量累计达到5540万吨,比“九五”时期增加125万吨,2005年达到1152万吨。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7%,2005年达到35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1374元增加到2005年的1877元,年均增长4.7%;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313万下降到266万左右,低收入人口从558万下降到465万左右。14万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94万多农村特困群众得到长期救助。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推进,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在贯彻实施《农业法》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不足,农业农村发展还面临不少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我省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不强,统筹城乡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人多地少、投入不足、劳动力素质低、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等问题仍然突出;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解决温饱、抑制返贫的任务艰巨;农民收入水平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必须正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省人民政府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好《农业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抢抓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历史机遇,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保持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省委的正确领导,有省人大的监督和帮助,有全省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我省的“三农”工作一定会不断开创新局面,《农业法》的贯彻实施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