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废止《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的决议
(2003年7月26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的决定。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