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8年8月2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