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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9年9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张玉广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重要的文化发展战略,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2017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实施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后,我们积极组织全省各级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解、收听广播、收看电视等方式,全面、深入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实质内涵,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通过组织培训班、举办巡讲活动等方式,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为省市县三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文化馆、图书馆馆长授课释法,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创新的理念和扎实的举措,全面深入推进公共文化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我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于破解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制度缺位、供给不足、创新不够、效能不高等问题,从大文化的视野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

  近几年,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构了从宏观到微观、从纲领性指导意见到具体实施细则的政策体系。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5〕45号)、《关于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17号)、《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7〕116号)、《贵州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7〕117号)等,并启动了《贵州省公共服务保障条例》《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立法工作。市(州)、县(区、市、特区)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文件,编制了与国家和省相衔接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互动的公共文化服务组合拳。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保障

  据统计,2015-2019年,省级财政各年分别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8亿元、2.1亿元、2.5亿元、2.04亿元、2.2亿元,5年支持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计10.64亿。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组组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民文化家园、乡镇文化站及民族村镇建设、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保护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现代传媒网络建设、文艺创作、央视播出贵州形象片、影视作品高端平台播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送演出下乡、文化队伍建设等。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为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开展、人才队伍培养等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三)强化阵地建设,加强设施保障

  2017年7月4日,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基层资源分散、条块分割、场地孤岛,不能形成合力的问题。我们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近年来,还着力实施了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包括“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三项工程分别得到中宣部补助经费5.6424亿元,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配套设施6.4377亿元物资,省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2.21亿元,资金总量达14.29亿元。在实施三项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的基础上,从2018年起,我们协调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在深度贫困县和极贫乡镇实施100个“农民文化家园”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每年列支15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乡镇建设精神文明活动中心项目。目前,我省已实施乡镇精神文明活动中心项目144个,投入资金1744万余元。2011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省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学校1442所(中央822所、省620所),共投资4.4687亿元(中央2.9497亿元、省1.52亿元)。目前,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已实现全省乡镇一级全覆盖。

  (四)实施惠民工程,强化服务保障

  一是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近两年,我省共投入7344万元,完成3672个贫困村的文化设备配置。二是实施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项目。2016年至2018年,中央下拨我省提档升级项目经费2368万元,为232个乡镇、483个数字文化驿站配置公共数字文化设备。三是实施贫困地区流动图书车、流动文化车配置项目。2013年至2015年,中央投入1592万元为我省贫困地区配置流动图书车66台。2016年至2017年,中央又安排1584万元为我省贫困地区配置流动文化车66台。各地充分利用流动图书车、文化车便捷的特点,主动问需于民,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有效扩大了服务半径。四是针对贫困地区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从2016年起,中央每年补助我省送戏下乡专项资金2171万元;省级财政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7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院团开展公益性演出;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253万元用于本地开展送戏下乡演出。

  (五)抓好试点建设,加强示范保障

  一是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探索公共文化发展的路径。遵义市、贵阳市、毕节市成功创建第一、二、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六盘水市正在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通过创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为其他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学习、可复制的经验。二是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突破口,破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难题。六盘水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的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比如:黔南“幸福进万家”项目,探索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路径,将传统的送文化变成了群众点单,政府购买;铜仁市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为目标,以设施种子、骨干种子、宣传种子、品牌种子四个农村文化种子为载体,以“有阵地、有器材、有书籍、有人员、有经费、有特色、有队伍、有影音”八有为标准,大力实施了农村文化种子工程示范项目,打通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专题试点。在17个县20个乡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专题试点,积极探索合理规划布局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图书馆县乡村总分馆制改革、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第三方评价及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评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路径和模式。

  (六)探索公共文化助推扶贫模式,加强“智力”和“志力”保障。2016年,“文化扶贫”一词写进中共贵州省委出台的《关于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中,2017年,《贵州省“十三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又提出“大文化助推大扶贫”的主题。“扶贫先扶志”,贵州把“构筑精神高地、冲出经济洼地”作为“大扶贫”的战略之策,省级多部门协调联动,挖掘贫困地区特色文化资源,搭建工作平台,助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原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等5家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市县三级对照国家指导标准和省实施标准,大力加强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贫困地区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目前,66个贫困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实现了全覆盖。66个贫困县实现了流动图书车全覆盖,34个贫困县配置了流动文化车,89个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提档升级、183个村级文化活动室数字文化驿站建设完成。原省文化厅会同省工业信息厅、省人社厅、省民宗委、省妇联共同制定出台“十百千万”非遗传统手工技艺培训计划,对数十名大师级传承人和知名手工艺品设计师、数百名手工技艺传承名人、数千名传统手工技艺传承骨干和数万名传统村落贫困农户完成了在国内名校、省内培训基地和村寨现场等不同层次的培训,提升了贫困地区群众自主奔小康的能力。原省住建厅、原省文化厅等部门联动,对全省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进行统一规划、集中打造,建设主题鲜明的生态博物馆,助推了文化遗产传承脱贫。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文艺人才培训,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共建立4个文艺人才培训基地,自2016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二十余期,培养基层文化工作者2000余名。

  (七)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9〕8号)文件精神,按照示范引领、坚持地方特色、坚持共建共享工作要求,重点完善安置点公共文化设施、丰富安置社区文化活动、突出社区感恩教育、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抓好安置点文化队伍建设。目前,946个安置点中,共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76个,新时代文明活动中心314个,文化活动广场613个,图书室508间,广播室255间,简易戏台213个,宣传栏495个,“四点半”课堂225间,乡愁馆157间;共配备文化器材316套,广播器材268套,体育器材475套;开展感恩教育476次,文明社区创建377次,文体活动568场;共培育文化志愿队伍388支,发展培育民族传统手工产业88项。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举措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公共文化服务基层设施网络初步形成

  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行政村“五级”公共文化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全省有省级图书馆、文化馆各1个,美术馆1个,市(州)级公共图书馆10个、文化馆9个,美术馆3个,县级公共图书馆88个、文化馆8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404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6859个,各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20441个。全省行政村农家书屋实现了全覆盖。所有学校均建有图书馆或图书室1个以上。

  (二)公共文化人才队伍逐渐壮大

  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在“量”上增加,在“质”上提升。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2名,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适当增加了编制。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置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的宣传文化公益岗位。市(州)级公共图书馆平均编制数43人、文化馆编制数38人,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平均编制数6人、文化馆平均编制数12人。目前,全省乡镇专职文化人员有5000余人,已建立县级以上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80余个、注册文化志愿者2万余人。通过培训,文化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有了很大提升。

  (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日益增多

  2016年以来连续举办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坚持“多彩文化、共建共享”的原则,举办了近400场次高端公益文化惠民活动,剧场观看人数近200万人次,网上关注上亿人次。贵州数字图书馆拥有数据库26个、资源总量近100TB,累计为1.7亿人次提供服务。全省有艺术表演团体53个,博物馆64家、陈列馆20家、纪念馆12家、旧址5个、生态博物馆10余处。建设了326个乡镇农民文化体育健身工程,3440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137套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36个老年体育活动中心。

  (四)服务内容和形式更加多样

  按照“整体谋划、全面规划、具体策划、重点突破”的原则,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依托经验丰富、技术成熟的专业机构,研发部署符合贵州实际、凸显贵州特色的公共文化云平台。“多彩贵州文化云”于去年5月28日正式上线运行。完成整合九个市(州)和贵安新区的文化场馆、文化活动、文博信息、非遗传承、文化交流等公共文化资源,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截止2019年7月,多彩贵州文化云平台累计注册用户数近35万,其中家庭亲子人群占比近6成,中老年用户近3成。平台日均浏览量达4.5万,平台活跃用户量近10万。平台现已覆盖全省9个市(州)1537家文化场馆及旅游景区(其中文化馆101家、图书馆112家、博物馆49家、陈列纪念馆42家、美术馆6家、社区乡镇文化站510家、旅游景区443家、文物保护单位66家、书店123家、剧场14家)。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项目投资49.09亿元,累计铺设通村、通组光缆干线和分配网光缆建设33.65万公里,新增多彩贵州“广电云”用户278.27万户,新建乡镇综合服务站504个。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将大容量的光纤网络铺设到所有行政村,将科技知识、扶贫信息、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信息和功能应用传递到农村千家万户,充分利用基于广电网络的大数据手段,推动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助推智慧农、林、牧、副、渔等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壮大。

  (五)社会参与更加广泛

  2017年出台了《贵州省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以附件的形式推出《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从11个方面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行了规范,清晰界定了政府部门与服务提供方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工程中的责任。为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渠道,我省积极扶持个人和社会团体发展,提高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主体的承接能力。一是通过发展志愿者队伍,培育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个人。我们一直加强文化志愿者招募,在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大力宣传下,越来越多的群众自愿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打破以往文化志愿者仅限于文艺工作者或文艺从业人员的传统,着眼大文化,广泛吸收文艺骨干、广播影视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充实文化志愿者队伍;抓住“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机遇,从返乡大学生、文联、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戏剧家协会等单位招募“三区”人才服务志愿者,进一步统筹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文化志愿服务范围。二是通过扶持社会组织,培育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团体。通过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引导院团走向市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反映现实生活喜闻乐见的文艺产品。

  二、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看到,与东部发达地区和周边省市区相比,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较低水平,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质量效益,无论是满足人民需求还是有效供给等方面,都还需要扎实做好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

  一是“魂”的问题。如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深入人心,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是“人”的问题。部分乡镇文化事业机构专职人员缺编或在编不在岗、村文化兼职人员到位不够、基层文化工作者专业素质较低等问题,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是“物”的问题。文化服务的设施布局还不完善,资源不足与资源闲置问题并存,整合度、覆盖率和互补性有待加强,城乡之间的统筹还有待加强。如:省级文化馆建筑面积仅有3480㎡,因为面积不足,省级文化馆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二级馆,在开展文化活动时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又如:我省是非遗大省,现有非遗博览馆已不能满足需要,要加快扩建步伐。

  四是“事”的问题。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比较单一,特色化、创新性和多样性不够,供需有效对接不足,既有服务供给不足、又有资源闲置浪费的问题。

  五是“融”的问题。公共文化建设与大旅游的融合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缺乏制度性机制性的设计,文化与教育、科技、农业等各领域融合发展的平台还有待进一步夯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时代要有新形象,新形势赋予新使命。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动贵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一)弘扬主流价值。着力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贯彻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强化导向意识、阵地意识,发展先进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引领风尚、教化民众、服务社会。

  (二)强化队伍保障。着力破解基础文化“专干不专”、“兼职不兼事”问题,鼓励大中专学生到基层从事文化服务,通过“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文化人才到公共文化岗位工作,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人员培训,推进文化志愿者服务等等。

  (三)夯实基础设施。着力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补齐县以下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加强资源整合利用,提升已有场馆和设施使用效能。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实施“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

  (四)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研究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考评制度,尤其是群众评价及反馈机制,完善基层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全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抓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加快特色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承载国家主流价值、彰显地域特色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

  (五)推进深度融合。推进文化和大数据深度融合,着力建设“多彩贵州文化云”,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广电云”建设,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产业、健康、生态、法治、教育等深度融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治保障。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工作汇报,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对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和正确指导。在此,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多到文化和旅游系统视察调研指导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深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我们将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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