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贯彻实施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2019年9月24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坤
省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今年是我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6月下旬,省委召开十二届五次全会,再次聚焦脱贫攻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对全省脱贫攻坚再次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7月中旬至8月下旬,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任组长,副主任袁周、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六个小组赴九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对《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以下简称《条例》《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决议》基本情况
一年多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三次、五次全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大扶贫格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贯彻实施《条例》《决议》的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是认真的,对省人大常委会去年提出的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依法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开展,全省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贫困人口仅2018年就减少了148万人,是近年来减贫人数最多的一年,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3%,全省66个贫困县中33个贫困县成功脱贫摘帽。只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全省脱贫攻坚任务能如期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起脱贫攻坚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条例》《决议》的要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五级书记一起抓”,认真落实“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责任链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口帮扶任务链,压实干部责任心和事业心,为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按时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依法治贫意识。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条例》《决议》的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讲法。如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条例》《决议》;铜仁市制定了《条例》《决议》培训方案,把《条例》《决议》作为各级党校主题培训的重要内容;遵义市采取“扶贫大喇叭·政策进万家”、“精准扶贫送法进乡村”等形式开展《条例》《决议》的宣传普及工作;黔东南州结合“扶贫日”活动,全州扶贫系统干部走上街头开展《条例》《决议》宣传,部分县还组建了文艺“大篷车”,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贵阳市、安顺市等多地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对《条例》《决议》进行宣讲、解读;各地通过电视专栏、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决议》,全社会对脱贫攻坚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贫意识得到加强。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围绕《条例》《决议》重点内容,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法治主导作用在脱贫攻坚中得到充分体现。一是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2018年投入148.99亿元,其中中央投84.96亿元、增幅12.63%,省级投64.03亿元、增幅17.31%;同时期全省纳入统筹整合的中央和省财政涉农资金金额达377.57亿元,其中66个贫困县为331.36亿元。二是创新脱贫攻坚融资模式。设立全国首支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截至目前,极贫乡(镇)子基金累计拨付130.3亿元。三是争取对口帮扶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今年以来,7个东部帮扶城市投入我省财政帮扶资金29.84亿元,其中投入深度地区超过12亿元,深度贫困县县均投入4500万元以上。四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组织开展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目标任务,组织核查调整项目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库;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告公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增强透明度,提高了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
(四)打好“四场硬仗”,聚焦精准脱贫。一是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继2018年发动“春风行动”、“夏秋攻势”“秋后喜算丰收账”“冬季充电”之后,2019年,又发动了“春季攻势”“夏秋决战”,推动农村产业扶贫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全国第一,为贵州近六年来最高,带动了45.53万户160.84万贫困人口增收。二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截至今年6月20日,全省已建成住房44.74万套,累计完成搬迁任务167.07万人,尚余5400套住房正在建设,年内188万人搬迁入住目标基本能够实现。三是全力推进以路、水、电、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投资315亿元,建成通组硬化路7.87万公里,实现了30户以上自然村寨通硬化路目标;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约280万(其中建档立卡人口82.7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8%;农村地区3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覆盖率达85%,64%的农村有线电视用户用上智能机顶盒。四是积极推进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每年压缩6%的行政经费用于教育扶贫,在西部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建立完善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公立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截至5月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开工4.18万户,开工率99.47%;竣工3.51万户,竣工率83.63%;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开工28.48万户,开工率92.42%,竣工25.74万户,竣工率83.51%,完成了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目标任务。
(五)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按照《条例》第六章“保障和监督”的规定,各级政府将督查、问责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作为促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一是健全督查体系。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巡视、审计、监督检查、交叉检查、暗访抽查等,精准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省内巡视实现对所有贫困县全覆盖。二是加大问责力度。深入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协作有差距、攻坚打法不精准等“五个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扶贫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严格对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行政问责,对不适应脱贫攻坚的领导班子及负责同志进行组织调整。2018年,全省扶贫领域共立案6075起,受党纪政纪处分4427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涉案金额2.17亿元。
(六)两院发挥职能,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全省司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决议》,积极主动履行审判、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处理涉贫案件,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2018年至2019年5月,全省法院受理涉及脱贫攻坚刑事案件505件,审结488件。今年1至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贫刑事案件485件823人,作出批准逮捕357件39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11件243人。共受理审查涉贫刑事控告案件46件56人,刑事申诉案件10件13人。
(七)人大依法履职,助推打赢脱贫攻坚。一是依法履职推动法治扶贫。按照《条例》《决议》的要求,各级人大依法完善法规制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依法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二是夯实责任推进人大帮扶。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战区指挥长和联系县、乡镇、村帮扶工作的督战督导职责,有力推动所负责贫困点脱贫攻坚和人大机关帮扶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引导代表助力脱贫攻坚。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引导人大代表自觉关注、主动参与、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如铜仁市各级人大组织13000余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积极开展“联组共推、结对帮扶、集言献计、带头引领、监督问效”五项行动,助推脱贫攻坚。安顺市5553名各级人大代表共结对帮扶贫困户13369户,协调资金3.5亿元;牵头或参与创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399个,带动贫困户10618户实现增收7466.1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全省贯彻实施执行《条例》《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扶贫资金保障不够到位。多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投向受限较多,导致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如黔东南州、铜仁市部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护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工程管护困难,水源保护点不够,水质不达标。遵义市易地扶贫搬迁补偿没有完全到位,资金缺口约3.6亿元。湄潭县医疗保障财政资助资金不足,门诊统筹的标准过低,医院创收任务重,存在小病大养、过度医疗等问题。据反映,一位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住院11次,每次住院都要进行全身检查,甚至包括艾滋病检查。少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结余的建设资金趴窝,而后续的教育保障等体系的建立完善缺乏资金。
(二)产业发展市场主体不足,可持续发展受限。 在产业扶贫发展过程中,政府高度重视,起了主导作用。但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后,明显感到市场主体不足,尤其对市场需求和销售缺乏起主导连接作用的企业,产业发展未能与市场紧密衔接,更缺乏培育市场、开拓市场、稳定市场的营销机制,连接生产和市场的企业小而不足。多数地区产业发展仍局限在农业种植养殖业层面,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不够突出,注重发展“短、平、快”产业的多,思考长效产业发展较少,市场竞争力较弱,缺乏品牌和龙头企业,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缺乏可持续产业支撑。一些地方部分乡镇产业选择不精准,一个乡镇有3-4个主导产业,目标不聚焦、资源分散摊薄。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农村交通、饮水安全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配套还不完善。六盘水市和贵安新区部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仍然滞后,一些通村通组道路和部分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扶贫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全省农村垃圾收集、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乡镇、村、组公路的管护和养护机制不健全。贵阳市在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推进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等方面还有薄弱环节。遵义市个别乡镇,基础设施仍很落后,特色农产品运输成本高直接影响农户的收益。部分地区还存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推进较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贫困群众饮水困难、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毕节市一些县贫困群众饮水困难、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全市农村仍有承担生活饮用水的小水窖89052口,其中有7085口小水窖水质不达标。
(四)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检查中注意到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由于全社会都倾力脱贫攻坚,贫困群众又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他们认为全社会对他们的帮助是应该的,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扶贫政策,进而停留在“靠”字上过日子,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思想还停留在帮扶之前的位置,过一天算一天,你给我就好好过,不给就苦熬,有的贫困群众甚至认为是帮扶干部要他脱贫,因此有问题就叫帮扶干部,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意见和建议
我省脱贫攻坚已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扶贫意识。加强《条例》《决议》和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大扶贫、推进大扶贫、督促大扶贫,全面正确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脱贫攻坚政策,提升依法治贫能力和执法监督质量,营造全社会依法治贫、科学治贫、有效脱贫的良好氛围。把宣传贯彻《条例》《决议》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通过争取国家支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注重扶贫资金的使用精准性和长效性。一是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增强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确定扶贫项目等方面的自主权,让基层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扶贫资金,解决包括“特惠贷”、产业子基金落地难、争取难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作用,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再贷款政策,扩大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农业保险覆盖面,确保产业发展投入到位。三是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信息;要支持贫困地区利用好金融支持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投入;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切实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风险防控,规范发放管理,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三)培育和引进企业,促进产业持续发展。一是在产业发展中要更多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要花大力培育和引进企业,使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要因地制宜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领导干部带头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科研人员、农技人员等领办龙头企业,推动农村产业革命实现更大突破。二是围绕农村产业革命,突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并把基础好的已有产业发展好、巩固好、稳定好,不断完善利益链接机制,提升产业带动效益。三是要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在产销对接、利益联结等要素上下功夫,合理发展订单农业,加强与大中城市产销对接,建立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导帮助建立产销渠道,不断开拓稳定的销售市场。学习借鉴赤水市、丹寨县等地竹编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工艺滞后、信息滞后、产销滞后等问题。
(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继续向乡村道路、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倾斜,探索投、建、管一体化运行模式,做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养护工作。二是注重教育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农村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为乡村振兴做好人才储备。增强扶贫相关部门信息协作,推进“扶贫云”有效运用,把资助工作聚焦到“对象精准、时效精准、手段精准”上,强化资助时效性。三是精准落实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救助政策。要严格对标对表国家政策和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会同医保部门,提升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待遇水平,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降低农村贫困人口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就医需求。四是筑好住房安全保障基础。紧盯拟退出县,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进行评定,确保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住房安全性评定结果全覆盖;紧盯农村老旧住房整治,按照“不改变原有风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稳步推进,确保老旧房顶不漏雨、壁不透风、门窗完好。
(五)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增强主动脱贫意愿。一是大力宣扬余留芬、陶正学、杨波等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案例和致富带头人事迹,激发贫困群众想脱贫、想致富的愿望,引导贫困群众摆脱精神贫困,培育艰苦奋斗、自力更生、自主脱贫的意识;破除“干部干、群众看、等着扶、躺着要”的现象,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切实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基层干部的纽带作用和龙头企业、合作社、致富能人的引领作用。三是积极提升农村教育水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落实创业和就业政策,提升贫困群众劳动致富的能力和脱贫致富本领,通过自力更生改变生产生活条件。
(六)协调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脱贫后续政策。一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美丽宜居为目标,在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着力由“环境改善”向“环境提质”转变,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大力实施贫困户、非贫困户卫生厕所改造。二是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高度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精准脱贫工作,已脱贫退出的县要做到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是把脱贫摘帽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优先扶持,保持扶贫政策和支持力度连续稳定,用乡村振兴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改善。
当前,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压实责任、尽锐出战,为确保我省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