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省检察院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35名代表对贵州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等方面,提出了447件(次)意见和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开展了针对性整改落实,并进行“一对一”答复,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人逐条向代表进行反馈。代表们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群山同志表示:“省检察院办理代表建议态度认真,成效明显,值得点赞!”省人大代表、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达新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重实干,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本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很满意。”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质高效做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注重主动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期间,省检察院领导带队,由处级以上干部组成的26个旁听组,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原原本本的记录。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省检察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讨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建立台帐,逐项梳理分析,逐级分解落实。明确由省检察院傅信平检察长对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相关分管副检察长具体负责对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统筹和各环节的审核把关,重点意见和建议列入督办事项,切实加强领导。省检察院多次研究部署推进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办理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办理落实到位。省检察院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按类别和地域将代表各项具体意见和建议转相关内设机构和有关检察院办理,省检察院进行督促落实,对每条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都进行全程跟踪,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分流,确保每条意见和建议办理都高质高效。坚持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工作中,对每一项意见和建议都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代表意图和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办理方向,增强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韦维同志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丰富宣传形式;多渠道化解矛盾”的建议时,省检察院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措施,并向韦维代表汇报了省检察院采取的工作措施,韦维代表表示“我省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和多渠道化解矛盾方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建议的落实情况很满意。祝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坚持分析总结、推动问题解决。省检察院对意见建议分类归纳深入分析,努力从所提意见和建议中发现和归纳出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并推动问题解决。如针对一些代表提出的“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问题,认真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促进有关校园性侵害的防治工作制度、机制更好的落地落实,联合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对侵害未成年人的人员限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分层分类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对代表意见和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认真研究贯彻的具体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限时解决。如针对代表普遍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为契机,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传统村落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得到代表点赞。对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认真分析论证,拟定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如针对代表提出增加基层政法专项编制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不能增加的情况下,积极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全省检察机关招录910名聘任制书记员,其中基层院695名,充实了基层检察队伍。
三是走访答复到位。省检察院建立了“一对一”走访联络机制,确保每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100%答复,争取100%满意。走访前,省检察院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汇总,确保答复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不漏项。走访联络人提前熟悉全省检察工作和代表所在地区检察工作相关情况,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争取当面向代表答复。答复中,不但向代表汇报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还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工作情况,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争取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正安县农牧局果树蔬菜工作站站长张秀玥同志提出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的建议时,不但汇报了普法宣传工作情况,还汇报了其他检察工作情况,张秀玥代表表示“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正安县地方经济建设、推进营商环境的优良服务保驾护航履职尽责成绩突出。”对一些代表因工作原因,不能当面答复的,省检察院也要求走访联络人书面报告情况。10月份,全省各级检察院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人逐条向代表进行了反馈。
二、结合实际,延伸拓展,让代表意见和建议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全省检察机关在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中,不就事论事,而是将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纳入检察工作全局来谋划和考虑,把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一些代表提出“加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力度,发挥检察主力作用”的建议,省检察院建立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保护伞”案件及其他重大案件统一纳入省检察院把关范围,组建省检察院统一把关指导组,具体负责把关、指导。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统一把关指导涉黑案件50件63次、重大涉恶案件4件4次,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备案审查案件367件,有效确保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要求。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强化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联合省纪委、省法院、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诉前会商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合省纪委省监委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指引(试行)》。截止10月,共批捕涉黑涉恶1440人,起诉294件1964人。
二是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继续部署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或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103人、提起公诉1476人,对民营企业、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47人、不起诉26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69件270人;受理涉民营企业、企业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26件。筛选甄别案件线索334条,对其中3件提起公益诉讼,共组织开展“两长”座谈会134场次。9月8日,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在出席贵州省工商联、贵州省检察院联合举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时指出:“贵州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从2015年就开始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取得的成效十分明显,印象非常深刻。‘两长’座谈会作为检察机关、工商联合作机制中的重要载体,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赢得企业家的好评,成为贵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张名片”。
三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运用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中心的工作。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执行检察、法律服务职能,构建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摸排、检察官担任公益法律顾问、贫困地区法治宣教与矛盾纠纷化解、“检察机关定点扶贫决战年”、贫困受害人司法救助等“六个活动”,着力拓展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法治路径。截止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脱贫攻坚犯罪案件1391件2225人、起诉1556件2306人;发扬“枫桥经验”在贫困地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559起1645人;实行“检察+贫困地区生态修复”模式在贫困地区补植复绿、矿山复绿13751亩;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行动,帮助5454名农民工讨回工资7395万元;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帮助758名贫困群众获得司法救助金49424万元。全省检察机关共选派122名检察干警担任第一书记,选派879名检察干警联系帮扶258个贫困村,助推65782人脱贫。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得到了最高检、省委、省人大和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最高检在《检察工作简报》第7期全文转发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报告》,供全国检察机关学习借鉴。2019年5月19日《检察日报》以《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贡献检察力量》为题在头版头条刊发报道了我省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纪实。
三、多措并举,主动联系,深入开展与代表的互动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方式,积极搭建监督平台,拓展监督渠道,积极畅通检察工作信息传递渠道,努力为人大代表提供优质高效的联络服务,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坚持执行《贵州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八条规定》,将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列入各级检察院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一对一”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将每一名省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络工作责任到人,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走访代表,虚心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搭建起了与代表“面对面”“点对点”的交流平台,形成了联络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领导带头、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个性化”主题联络活动,年初主动征求每位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活动的意向,再根据每位代表的监督意愿安排相应的监督活动,建立起人大代表“个性化联络档案”,增强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邀请及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共计2500余人(次)。
二是增进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方便代表充分了解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向每位省人大代表赠阅了《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方圆》《人民检察·贵州版》等报刊杂志。采取编发《检察要况》、建立微信群及时向代表推送检察工作情况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向人大代表汇报我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检察改革等重要工作情况,以便代表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我省检察工作情况。在检察机关公众号及时反映代表监督检察工作动态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宣传介绍检察工作的同时,也切实增进了检察机关与代表的相互了解与交流。
三是接受监督更加主动自觉。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省检察机关先后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40余次。2019年5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吴跃主任委员一行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7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专题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8月,邀请省人大代表视察毕节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和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9月、10月,最高检邀请辽宁团、重庆团和内蒙古团、吉林团、青海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分别视察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根据最高检安排,组织贵州团9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海南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更好地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特征,是确保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原则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下步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抓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与代表联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搭建自觉接受监督的平台,以最大的热忱、最开放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