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
会议上的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
(2019年12月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审议了8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2件;审议批准了市州报批的4件法规。审议了1个执法检查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中旬在贵阳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的《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了古树名木大树的定义、认定、养护,建立了古树名木大树的保护与管理机制,细化了相关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加强我省古树名木大树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巩固完善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会议审议通过的《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促进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一年来,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推动民族事业和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常委会审议提出的意见,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公厅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反馈,加强跟踪督办,共同推动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有效贯彻落实。
会议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规范预算管理,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在保障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稳步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有关专门委员会充分运用好审议成果,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推动省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更好开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明年1月中旬召开的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是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总结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检验省人大常委会履职成效,谋划新一年工作的重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紧扣时间节点,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尽职尽责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最后两个月的工作,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胜利召开。
各位委员、同志们,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持续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热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以志刚书记为班长的省委,对全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一,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取得的伟大成绩,充分认识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充分认识《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推进全会精神落地落实。要紧密联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实际,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项部署全面落实到位。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结合专题调研、代表视察、集中学习等工作,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让全会精神深入人心。要通过深入持久地学习,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依法履职、担当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第二,要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新形势下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使命担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要切实增强制度自信,加快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我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
第三、要把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作为新形势下持续深化的重要工作任务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落实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推动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丰富民主形式与实践,拓展民主渠道与载体,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国家治理,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扣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我省发展实际,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持续强化人大监督,推动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决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实践中。要紧紧围绕完善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度体系,始终保持冲锋在前,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紧紧围绕完善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促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实际行动守护贵州绿水青山。
各位委员、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提升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水平,不断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人大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