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和〈贵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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