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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0年7月3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秉清

省人大常委会:

  省财政厅于2020年7月13日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报告了关于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此次省本级预算调整主要内容:一是2020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14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安排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或重大项目;加上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5亿元用于支持化解全省交通领域隐形债务,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由年初预算的3367.32亿元调整为3626.32亿元,收支平衡。

  二是中央新增我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28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安排用于全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等项目;加上新增安排2020年“全省阶段性土地出让纾困资金”70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由2020年5月预算调整的783.88亿元调整为1281.88亿元,收支平衡。

  三是省国资委转让所持的贵州高速公路集团部分股权价款150亿元增加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用于支持化解全省交通领域隐形债务。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由年初预算的86.85亿元调整为236.85亿元,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改等部门根据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加大向中央争取资金的力度,为全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最后总攻歼灭战提供有力保障。本次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预算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合我省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继续加大争取中央支持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法举债。抓好债券发行,确保资金及时筹集到位。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省市县级债券资金分配规模和实施项目。转贷市县的要及时分解下达,督促市县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加强债务资金管理监督,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收支管理,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依法依规公开经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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