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25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司法厅厅长张涛
省人大常委会: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指导监督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民法典为重点学习宣传内容,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以新媒体法治宣传为创新平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我省法治建设软实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省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2021年1月12日,司法部发来感谢信表示,在我省开展全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专项抽查期间,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面向广大贵州网民随机开展的网上测评和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我省总参与人数、普法工作满意率、覆盖率均取得了优异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反映了我省“七五”普法实施的良好效果。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1.全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潮。各级政府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讲师团深入各地开展“党的声音进万家、总书记话儿记心上”和“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主题宣讲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2.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2015年底,成立了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联系或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保障了普法工作的有力推动。各市、县均参照设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逐渐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各负其责、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地把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有效保障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指示要求,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参加重大普法活动,以上率下、层层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推动普法责任主体从国家执法机关扩大到全省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推动出台《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建立贵州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
(二)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紧紧围绕宪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对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及时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宪法,在抓好既有学习宣传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对全省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细化安排。全省国家机关广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学宪法·讲宪法”等主题活动,邀请省内外著名法学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对省市县三级近3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各地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5万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万人。各地注重宣传形式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千人宪法宣誓”和“宪法健步行”活动,在全省每一条高速公路设置不少于5座宪法宣传高杆标语,覆盖5000多公里高速公路,在所有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滚动展播宪法宣传标语;借助满帮集团开展宪法宣传,在全国360个城市流动的货车前挡风玻璃张贴宪法宣传标语;在黔东南州、安顺市建立贵州省宪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宪法教育馆,推动宪法学习阵地化、制度化、常态化,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和司法部充分肯定。
2.紧紧围绕学习贯彻民法典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0年5月底民法典颁布后,立即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下发了实施意见及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并将学习贯彻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邀请著名民法专家孙宪忠教授为全省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对省市县乡四级近4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民法典万人宣讲团。各地各部门相继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并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打造“一线多点”的城市轨道交通普法宣传阵地,开通了持续半年、覆盖200余万人次的贵阳市民法典宣传地铁专列,在贵州金融城数幢大厦幕墙、花果园双子塔LED大屏等开展“民法典灯光秀”宣传;利用高速公路宣传高杆、广告牌和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张贴和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全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公益广告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35件获奖作品在多彩贵州网、“黔微普法”“法治贵州网”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展播。
3.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下发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编制发放《贵州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手册》,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实施“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100名专业律师线上服务”公益活动,在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开设“众志成城战疫情·律师释法”电视和网络专栏,为群众答疑解惑。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用苗族、侗族、布依族等少数民族语言录制疫情防控法律宣传音视频,深入村寨流动播放,提升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紧紧围绕三大战略行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积极服务“大扶贫”战略行动。立足扶贫干部和贫困地区群众法治需求,开展法治扶贫“六大行动”,编印《贵州大扶贫法治宣传一本通》《脱贫攻坚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等法律知识读本,深入开展早婚早育、控辍保学法治宣教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法治宣教专项行动,招募律师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开展法律宣传和免费法律服务,有力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贫困地区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通过“送法进搬迁点”“法治扶贫”主题宣传等活动,在全省84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普法活动2000余场次。二是积极服务“大数据”战略行动。积极推动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大数据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举办数据安全、数据跨境业务法律监管等论坛,探讨大数据发展法律前沿问题。三是积极服务“大生态”战略行动。成立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和生态环保人民调解委,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周”,推动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并多渠道进行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编写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高干部群众环保法治意识。
5.紧紧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创建“法治毕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毕节市推行“6543”工作模式(即实施“六大工程”、统筹“五类探索”、强化“四级联动”、突出“三个层次”),细化出台333项创建指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渐成风气,社会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培育孵化了毕节市特殊人群服务园区化管理、金沙县政务服务集成套餐、黔西县社会事务110联动、纳雍县民主自治“七人议事”、市民政局关爱救助留守儿童“3444”工作模式等典型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及相关部委肯定。二是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通过创建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建设标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出台《贵州省关于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先进县评选,12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示范县。建成了全省县级层面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纳雍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我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三是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出台《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搭建“12348法网”、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治宣传咨询和法律服务。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努力创建适合本地的依法治村新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鲜活经验,涌现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的“贵阳模式”,“双语”民歌普法调解的黔东南经验,以“守法好公民”评选助推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毕节做法,遵义市凝聚各方力量打造黔北乡村“民主法治示范带”,铜仁市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助推法治乡村梦等一批先进典型,为我省法治乡村建设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经验得到司法部肯定和全国推广。全省共创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5个、792个、3025个。
(三)紧盯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全力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普遍提升
1.突出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党章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高标准严格遵守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常态化,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出庭应诉为全国首例,对推动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实施《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2.突出把国家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制定印发《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学法用法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建立月调度、季督促、年通报工作机制,2020年学法考试人数达到101.6692万人,较2016年56.1065万人增加了约81.2%。
3.突出把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实施“1+N”普法工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进中小学多学科协同法治教育,编写出版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指导用书,被列为全国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推荐用书。全省所有中小学均配备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形成了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2016年以来,面向全省广大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讲专项活动25000余场(次),受众中小学生153万余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侵害案件发生。
(四)创新载体、打造阵地,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教育
1.打造“法宣在线”云上普法平台。借助我省大数据发展优势,创新利用“大数据+法治宣传”模式,在全国率先开通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在省级层面搭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网通办”业务平台,实现了全省优质普法资源线上集约共享、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在线考试、省市县乡四级普法工作绩效考核、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网上验收,推动了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截止2020年底,全省17276家单位注册,覆盖了所有省直部门、人民团体、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黔单位及各市(州)、县(市、区)。
2.打造“黔微普法”精品新媒体平台。组建由300余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新媒体普法律师服务团,借助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对用户在“问题咨询”“普法资讯”“热点查询”等栏目的使用足迹及法律需求进行数据分析,形成贵州法治生态数据图谱,“点菜式”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实现普法专业化、智能化、精准化。“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在全国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中稳居第一,5年来组织开展系列线上法治宣传活动,3000余万网民参与线上活动。在“黔微普法”抖音号推出短视频《民法典来了》,用全新的“线上普法”形式让法律知识“抖”起来,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截止2020年底,共推出70余期抖音短视频,阅读量超过百万人次,获“学习强国”“看法治”栏目头条刊播以及CCTV今日说法新媒体平台转载。
3.全方位推出媒体公益普法。整合资源打造全媒体普法矩阵,在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开设法治专栏,打造了《法治第1线》《调解大篷车》《司法档案》等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法治权威的电视节目和普法宣传栏目。全省各地积极运用地方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及时刊发本地法治新闻和热点法治事件,形成了以省级重点频道重要栏目为龙头、地方各级各类媒体共同推进的公益普法模式。
4.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地各部门积极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深度融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创立“民歌普法”,组织编写普法民歌,组建民歌法治宣传队,利用“侗族大歌节”“姊妹节”等民族节庆,组织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全省共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0余个、法治文化阵地1.4万余个,88个县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受编制、财力等因素影响,有的地方普法力量相对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经费保障特别是普法网络化、信息化等工作创新经费投入不足。二是青少年法治教育还未形成完整独立的体系化教育格局。从社会层面来看,一些家庭把主要精力放在考高分、上名校上,忽视孩子法治教育等素质培养。从学校层面来看,虽然学科渗透法治教育的做法取得很好的效果,但还没有形成科学系统的教育体系。三是普治结合还不够紧密。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还不够紧密,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四是普法方式创新有待加强。有的涉法部门仅将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对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研究不够,宣传形式不够丰富。五是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抓紧抓实。有的普法责任单位普法工作主动性不够,个别单位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以案释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3月以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同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同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卢雍政同志,副省长郭瑞民同志在《关于全国普法办对贵州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抽查调研情况反馈意见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发扬我省“七五”普法经验做法,着力补齐全国普法办指出的短板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短板和不足提出整改提升措施,推动落地落实。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认真抓好全国普法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八五”普法工作,全力推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加强宣传解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大力推动民法典全面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推进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工作重点,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在全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和“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活动。组织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以全省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明白人”为重点对象,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大培训,通过大培训引导广大基层普法工作者学好用好民法典。
(三)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按照全国普法办“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反馈意见的要求,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着力抓落实、促整改、补短板、强弱项,科学谋划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奋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紧紧围绕服务贵州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执行《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大力实施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的普法职责。
(五)聚焦重点对象和内容普法
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政府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为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宪法、民法典、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重要内容,创新普法形式,运用贵州优势和特色普法资源,实现普法宣传工作均衡发展、高效推进。
(六)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按照我省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法治贵州建设年度考核。依托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升级版,探索试点创建“法治示范乡镇”。在全省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自下而上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格局,落实和完善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全面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
(七)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命名活动,努力在法治文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探索“融媒体”普法新思路、新途径,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以微动漫、抖音短视频、短剧普法等形式打造接地气的法治文化精品。
(八)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普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普法工作者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督促指导各地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法治宣传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推动解决普法工作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