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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1年5月27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二十八次会议精神。审议了10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5件;审议通过了6个决议决定。审议批准了2件法规和2个修改法规的决定。听取审议了3个报告,审议了1个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医药条例,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传承发展以苗族医药、布依族医药、侗族医药为代表的我省民族医药特色和优势,对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中医药产业促进等进行了规范,对于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振兴中医药产业,弘扬中医药文化,保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科学界定了我省长征文化公园的区域和范围,以法治推动我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在法治轨道上建好我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会议审议通过了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作出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批示要求,在省委的领导下,加强与云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协同,完成了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流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和决定,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和治理,确保赤水河一江清水向东流。

  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务服务条例,规范了政务服务事项、服务平台、服务程序、便利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把我省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大力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便利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的禁毒条例修正案,针对禁毒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了近年来禁毒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禁毒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规范戒毒医疗机构、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设置及收治等方面作了规定。有关方面要认真执行修正后的条例,加大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力度,切实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出了《关于全省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全省新一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全省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全省市县乡人大要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会议作出的关于贵州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稳妥审慎、合理设定契税适用税率,有利于维护现行税负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作出的关于批准202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严格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强化债券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理财,确保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年6月1日即将施行,新增加了一系列新的保护措施,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积极对应国家上位法,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吸纳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要加强工业固废污染治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力度等好的意见建议。省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和我省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为巩固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贵州贡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委员们一致认为,经过五年努力,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知法守法氛围日渐浓厚,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构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即将开展的“八五”普法中,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的全面有效落实。尤其要加强民法典的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在贵州的宣传贯彻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审议中提出审慎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立法引领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等好的意见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与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常委会审议意见得到落实。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要认真吸收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审议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委员们一致认为,去年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整改和落实。常委会连续6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栗战书委员长的高度肯定。今年,常委会还将继续开展该项执法检查,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发展大局,提高我省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位委员、同志们,4月27日至28日,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在贵阳胜利召开,这是在我省从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转向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进一步全面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走深走实,引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切实把对总书记的感恩感激之情转化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生动实践,对于动员全省上下奋发有为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的重大政治考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精神实质,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上走在前列。要紧跟省委“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人大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四个围绕”的工作要求,一心一意谋高质量发展,心无旁骛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新的长征路上更加使出“闯”的干劲、拿出“抢”的状态,展现“新”的面貌,创新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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