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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1第3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26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27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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