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的决议
(2004年9月24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