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