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由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