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组审议《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和《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为,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新制定该条例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委员们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召开了有关单位及专家学者、管理相对人参加的论证会,听取他们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并对审议意见和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
(记者 刘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