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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26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永安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世礼、林明达、许正维、傅传耀、顾久,秘书长周忠良出席会议,副省长刘晓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贵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表决办法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 刘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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