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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辜应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耕地布局推动破碎耕地向坝区聚集化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实地调研,系统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各地统筹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林园耕空间置换。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重视耕地保护的意识大为增强,工作合力初步形成。针对您提出的科学统筹农业空间布局、稳妥推进耕地恢复等工作建议,我省目前已开展以下工作:

(一)统筹优化林园耕空间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优化耕地布局有关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逐步将25度以上陡坡旱地等调出的安排部署。一是试点先行探索思路。2024年选取了桐梓县、万山区作为林耕空间置换试点,率先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统筹林地耕地保护,科学合理划分林地管理边界和耕地后备资源范围,初步探索形成摸清底数明确底盘、规划编制协调矛盾、规范实施合理利用的基本工作思路。二是高位推动明确目标。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耕置换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落实。将优化耕地林地布局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推动园地和林地上山、耕地下山,完成置换60万亩工作目标。目前,按照各地申报情况,铜仁市2025年度拟完成8.9万亩置换耕地面积,其中江口县拟开展1万亩。三是统筹划定林耕边界。省林业局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开展贵州省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 2024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和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对林地管理边界和后备耕地资源进行范围划分。目前数据已纳入全省林草湿荒普查成果数据并上报国家审核。四是系统谋划建章立制。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林业局研究起草了《贵州省2025年度林耕空间置换工作方案》《贵州省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规划技术方案》《县级林耕置换实施方案(参考大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技术要点,为优化林地、园地、耕地空间布局明确政策要求和实施路径。

(二)稳妥有序推进整改恢复。一是实事就是抓好整改。2021—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反馈问题,涉及农业农村厅耕地非粮化发展林果业问题共180(耕地面积4300.75)。 目前已整改完成167(耕地面积3926.71)。剩余13个问题 耕地面积374.04经评定处于盛果期,已结合实际调整为长期整改。二是因地制宜整改恢复。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部署,省政府先后出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意见,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共同研究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发〔202219),要求各地科学合理选择耕地整改恢复地块,综合考虑现状种植作物的生长周期和收获情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讲清道理,做好政策解释,有计划、有节奏、分类别、分区域逐步推动耕地整改恢复,坚决杜绝不切实际下任务、定时限等简单化、一刀切形式主义做法。三是强化统筹协同推进。指导市(州)结合资源禀赋,测算恢复潜力,兼顾基础产业、群众利益和粮食生产效益,科学确定耕地恢复规模,优先对一些低效产业、达到轮作条件等地块进行恢复。20243月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抢抓春耕生产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的通知》,共同部署推进恢复耕地和春耕生产工作。

(三)着力提高种地补贴。省农业农村厅出台《贵州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发展粮食生产二十条措施》《贵州省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二十条政策措施》,调动基层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明确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发展粮食生产的,在农机补贴、物化补助、农业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一是持续完善机制。建立完善月提醒、季监测、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开展全域全覆盖耕地地类变化监测,帮助地方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耕地流出问题,有效避免年底集中整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建立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省属技术单位优势,抽调厅属单位技术人员成立9个指导组,常驻9个市(州)开展一对一技术服务,累计1.2万人次、实地查看图斑7.8万个,努力消除技术水平屏障,共享耕地保护成果,共同推进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持续向好。

二、下步工作打算

全力推进林耕置换工作指导各地综合考虑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林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因素,以县为单位编制林园耕空间优化实施方案,按垦造耕地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有序开展林耕置换,进一步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

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指导各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留出一定过渡期,稳妥审慎推进问题整改,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落实后期管护措施和费用决防止简单粗暴、不讲究方法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配合水利部门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推进建立与农业农村、林业、能源、交通、水利、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

(三)提高群众种粮积极性。持续指导各地用好耕地轮作、粮油重点作物高产高效、产粮油大县等涉粮油项目资金,及时兑现耕地地力补贴、大豆种植补贴、油菜种植补助等惠农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粮油生产,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

(四)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继续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规则的要求,指导地方编制耕地整改过渡期方案,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三调前产生的占用耕地种树、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等行为,年度考核中不视为耕地减少。进一步压实地方耕地保护责任,做好耕地保护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占补平衡管理及节约集约用地等考核工作。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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