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40号建议的答复
车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行为的建议》(第34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省里已启动立法程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将更加完善
近年来,国家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对权利滥用、恶意诉讼、不诚信维权等作出规制,逐步构建起多元治理体系。目前,《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被列入《贵州省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管局正会同省人大、省司法厅等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将对知识产权保护中权利行使与维权行为予以规范。
二、协同保护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两法衔接”机制全面深化。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积极发挥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单独或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框架协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衔接机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先工作指引》等相关制度,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二是跨部门协同保护持续深化。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近期成员单位又增加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等部门,采取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研讨等方式,共同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沟通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法律研究等工作,形成协同保护合力。三是协同保护效能扎实深化。省法院推动全省三级法院加强跨部门知识产权批量诉讼专项整治信息通报、协同联动和工作会商,并向省版权局、省市场监管局推送涉及著作权和专利权、商标权的批量诉讼案件信息,包括提起批量诉讼的原告名称、涉及的具体权利和案由、案件总数以及各市、州涉及的案件数量,供行政管理和执法参考,促进批量案件源头治理。省市场监管局将批量维权案件信息分享到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并提出工作要求。在一些市州,法院、市场监管及相关部门以“司法建议+督导监督”、座谈会商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协同,开展定期巡查、研究案件处理及预防侵权等对策,持续推动市场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三、系统部署多措并举,批量维权案件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省法院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在全面梳理全省法院2022年以来知识产权批量诉讼案件信息的基础上,每月对案件台账进行动态更新研判,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全省各地法院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多元解纷。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和速裁快审等程序之间的衔接配合。健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立足“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纠纷化解质效不断提高。2024年,全省共有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84家、同比增长12.5%;调解机构组织总数达到22个、同比增长214.2%;专兼职调解员823人,同比增长61.4%;知识产权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为60.1%。贵阳法院加强与知识产权特邀调解组织的沟通交流,促进诉前调解专业化、规范化、便利化。遵义、六盘水等地法院对可能产生批量诉讼的知识产权案件,积极引导权利人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提高审判时效。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从立案环节开始,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侵害商标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批量维权纠纷,强化释法引导,快调快审快判缩短办案周期。提炼批量诉讼案件类案审判要点,针对性设置该同类案件裁判文书模板,通过要素式审理、表格式裁判,案件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四是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开展类案检索,梳理分析案件权利类型、判赔数额区间等权利人涉诉情况,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示范性裁判指引,对批量诉讼案件采取先立部分案件的方式,在后续案件审理中,参考已生效的同类案例,统一判赔标准。准确适用合法来源抗辩,鼓励权利人起诉制造者等侵权源头。对只起诉零散销售商的,综合考虑被告的经营规模、专业程度、以及市场交易习惯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定与其注意义务程度相当的合法来源证明标准;对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免除其赔偿责任,只判停止侵权并承担较小数额的合理维权费用。五是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在确定批量诉讼的赔偿数额时,遵循“总量控制”原则,结合权利人提起的案件数量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实际支出等因素,确定案件的赔偿数额,避免简单适用“法定赔偿”,防止赔偿总额高于权利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六是加大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省法院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为契机,完善批量案件智能化审判模块,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推动实现批量案件自动标注、权利效力提醒、虚假诉讼警示等功能,着力解决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权利滥用现象突出等问题。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不断深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链条,及时高效化解知识产权批量诉讼纠纷。加强对科创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知识产权纠纷。会同版权等部门,加强商标、专利、公益版权等案件研判和风险预警。省司法厅将持续引导律师、法律顾问、调解员队伍主动对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其专业化能力提升与服务模式创新,切实满足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多层次的法治需求。通过普法培训、案例示范、争议调解等多渠道支持,引导权利人以合法、理性、有效的方式维护权益。省法院将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权利滥用、虚假诉讼等问题,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以严格公正的司法树立鲜明导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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