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75号建议的答复
黄承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大数据监督平台运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大数据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政务服务中心认真会商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监督数据共享通道,建立省级层面数据融通协作机制
省大数据局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将“数据共享壁垒障碍”作为全省数据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截至目前我省形成了“上联国家,横接厅局、下通市州、服务延伸区县”的国省市县一体化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作为枢纽平台,实现了全省纪检监督、民生监测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202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省大数据局联合省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各部门全面推进政务数据融通攻坚工作,有效支撑3批次33件高频便民利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一窗通办‘2+2’模式”等系列民生改革事项落地落实。
聚焦重点领域数据共享服务提质增效,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医疗领域累计推进数据交换共享2.67亿次,实现就医报销信息、医药机构名单等关键数据的互通共享,极大便利了患者就医及医疗资源调配;在教育领域累计推进数据共享交换1021.82万次,学生学籍信息、办学片区划分信息等实现互通,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与科学管理;在住房领域累计推进数据共享交换832.35万次,实现房产基本信息查询、房地产开发资质登记台账等数据互通,为住房市场监管与保障提供有力支撑;在就业领域累计推进194.76万次数据共享交换,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扶持享受情况等关键数据实现互通共享,有效提升了就业服务的精准度与办事效率。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和开发利用,切实强化跨部门、跨区域间数据共享融通工作协作沟通联动,确保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省大数据局研究制定了《省级层面数据融通协作机制》。2月到5月联动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围绕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共享需求、“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数据共享需求、审计报告提出数据共享梗阻问题、文旅数据主题库建设数据需求等工作现场开展协调调度,持续推进破除数据共享壁垒。
二、支撑监督监测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纪检监督民生监测质效
深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督监测手段,实现信息化技术与纪检监察、民生监测工作深度融合对于纪检监督、民生监测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省大数据局支撑服务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检举举报平台、贵州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系统、贵州省纪委省监委调查信息查询分析平台等23个监督监测平台项目建设运维,支持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累计达2.69亿元,切实为拓展纪检监督手段、提升纪检监督质效打好坚实基础。
聚焦民生实事,省政务服务中心积极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聚焦政务服务点多面广管理难、业务量大分析难等问题,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建成全省109个政务服务大厅全覆盖的智慧管理平台。此外,省政务服务中心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数据赋能,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政务服务一网督办线上调度、实体大厅实时智能监测、审批服务实时监测预警,为民生监测质效提升注入新动能。
下步,我们将联合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纪检监督、民生监测相关数据、材料、证照共享应用等进行进一步规范,持续支撑相关系统平台建设运维,积极推进监督监测平台及相关领域数据下沉回流县(区),更大范围实现省内监督监测系统与国家部委垂管系统互联互通,强化高频应用数据的融通治理,切实加强监督监测数据资源共享,深度赋能监督监管和政务服务全过程。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