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陈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向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倾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省大数据局作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一是强化政策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范围包含“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壮大数字经济,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改善大数据企业发展环境,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二是始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支持了一大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实施,助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2024年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全省软服业收入1014.9亿元,同比增长18.5%。2025年专项资金将互联网及软服业作为支持重点,在申报指南专门设置数字产业化板块,并细化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园区三个具体类别,用于支持互联网及软服业企业项目实施,支持从事数据采集清洗、数据存储加工、数据传输管理、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开发利用、数字化转型、数据安全、大模型训练等有关服务的数据型企业申报,鼓励建设国家级、省级、区域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
(二)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省大数据局积极落实《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2020年(含)以后进入优惠期的软件企业开展政策解读,精准传达政策内容,协助企业理解申报条件及流程。按税收优惠政策,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共9户软件企业符合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共计1581.56万元。2022年,共8户软件企业符合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共计1112.24万元。2023年,共2户软件企业符合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共计531.32万元。
(三)积极推荐基金支持
贵州省级层面设立了“四化”及生态环保 新动能基金,服务重大产业招引,支持发展前景较好的上升期企业,发挥基金保障作用,其中新型工业化基金重点支持领域包含大数据方向,主要采用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发展。同时,2021年新型工业化基金与贵阳市共同设立贵州省创新赋能大数据基金,聚焦战略性、引领性企业和项目,投向高成长性、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数字领域企业,截至目前基金已投资项目达40余个,覆盖了大数据旅游、大数据安全、大数据金融、软件服务、芯片制造等行业细分领域,部分投资企业已成长为各自领域的头部企业,拥有较高行业知名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加强对互联网和软服业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帮助企业争取资金支持,持续发挥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指导互联网及软服业相关企业项目开展申报,推动我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