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主要职责: | 一、做好人大常委会会议、机关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省人代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负责机关的安全防范,配合警卫部门做好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机关办公大楼、职工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承办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及禁毒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制作、更换、发放机关人员出入证、车辆通行证。 六、负责安排机关节假日及非上班时间的值班。 七、负责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人员的审定工作。 八、负责与担任机关警卫工作的警卫部队的联系。 九、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 责 人: | 处 长:黄筱龙 联系电话:86890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