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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条建议实现夏日“野能游”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夏日傍晚,暑气未消,衢州市柯城区石梁溪“野能游”泳场人声鼎沸。“既有野趣,又给足安全感,这才是家门口游泳的好地方。”带娃戏水的衢州市民对此赞不绝口。

近年来,衢州市人大积极推动“野游”变身“野能游”,让好山好水成为群众的天然运动场,让民生温度触手可及。



一条代表建议,回应民生关切

每到夏天,野外戏水溺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令人痛心。面对野外游泳的安全隐患,惯常做法是竖起“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衢州市人大代表、龙游县龙南水利流域服务站副站长胡翠有更深的思考,她把履职目光投向了“野游”安全隐患治理。

在深入一线调研后,2023年初,她提出建议:以深化“河长制”为契机,在天然水域打造“安全亲水平台”,让群众“野游”有安全的去处。 

“提出建议以回应群众期盼,这是人大代表的履职价值,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胡翠说。


一件民生实事,织牢“安全亲水网”

胡翠的建议引起了代表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衢州市人大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将其列入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市人代会投票,“安全亲水”场所提升工程被列入当年衢州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百姓给这项“民心工程”起了个形象的名字——“野能游”。

“野能游”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以后,衢州市人大积极组织代表深入“野能游”泳场建设一线,实地查看场地选址、工程进度,严格检查救生设施配备、警示标志设置、安全员到岗等情况。在督办过程中,代表不断提出优化建议,推动相关部门持续完善项目,织牢安全防护网,让民生实事真正落地见效。

项目启动以来,衢州已建成24个“野能游”泳场。今年,在保安全与护环境的双重考量下,衢州形成了“野能游”泳场“五有”建设标准,即有划定漂浮泳区、有救生设施、有安全警示标志、有安全员、有厕所和淋浴更衣设施。同时,借助全市3100多人的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危险水域巡查,劝止“野游”,使昔日“野游地”,变身有安全保障的“野能游”。



一场闭环接力,看见全过程人民民主

“野游地”成功变身“野能游”的背后,离不开衢州市人大常委会长达13年监督治水的努力。2018年,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衢州市信安湖保护条例》,将河湖生态保护上升到立法层面,推动衢州走在“五水共治”工作前列。创新打造衢州“主”字型数字化履职监督体系,迭代升级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治水系统,将全市6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编入全科网格,推动代表全参与、网格全覆盖,助力精准高效监督治水。

高效治水为“安全亲水”场所提升工程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市人大持续开展全方位跟踪监督,让优质河湖生态环境成为了天然水域的游泳场所,让人大监督治水成果转化成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百姓“想游”的朴素呼声,经人大代表精准“送单”,政府高效“接单”,人大持续“督单”,最终由百姓满意“验单”,“野能游”这件民生实事项目形成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接力闭环,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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