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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制度优势 护航“经济大船”乘风破浪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经济是地区发展的首要问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经济议题是会议的一大亮点——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 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护航贵州“经济大船”乘风破浪。

 

11 月26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图为开磷集团大水工业园。(开磷集团供图)

 

  “机遇大于挑战 动力大于压力”

  2016 年1 月31 日,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描绘了2016 年至2020 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两年多时间过去,进度如何?

  “时间过半、任务过半。”11 月26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根据《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规划确定的涉及经济增长、转型升级、基础支撑、科技支撑、生态环境、对外开放、民生建设这7 类42 项主要指标, 36 项指标达到规划目标进度要求,13 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进度要求。

  从目标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航道里程、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研究与试验发展(R&D) 经费投入强度、进出口总额、城乡居民收入这6 项预期性指标进度滞后。

  省人民政府对《纲要》专栏提出的503 个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目前有120 个项目已建成,255 个项目已开工建设,60 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68 个项目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企业改变投资计划等原因未能实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新战略新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谋划实施了规划外重大项目218 个。

  《纲要》前半期实施达到了预期进度,但由于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和自身客观发展条件的制约,实施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下行压力、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对外贸易等方面。

  “对五年计划的实施进程进行评估和监测,既能及时发现问题又能对一些因形势和政策变化原因,对不能实现的指标进行预判并及时依法调整,以达到宏观调控和指导规划顺利完成的目标,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潘康说。

  虽然当前发展存在一些困难,但贵州面临中央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补短板扩内需增后劲、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等诸多政策机遇,为贵州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大的信心和动力。

  “机遇大于挑战,动力大于压力。”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陈少波表示。

  根据近两年城乡居民收入实际情况和未来两年经济增长支撑情况,报告建议将“十三五”规划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进行调整,与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左右和10% 左右的目标衔接。

  综合考虑营改增和中央出台系列减税政策等因素,同时与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 的目标衔接,建议将“十三五”规划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由年均增长10% 左右调整为7% 左右。

  “五年规划中期进行评估调整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我们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多项基础在不断加强, 利好因素在不断增多,有利因素在不断增加,新时代要有新举措、新目标,建议严肃认真进行测算后再行调整。”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周在审议报告时强调。

  “赞成实事求是的调整一些指标,部分过去增长较快的指标,如农民人均收入等,基数增大后增速应该适当调整,还有指标随国家政策调整、国际形势变化等也应该做出调整,如营改增、进出口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李桂春表示。

 

  监督到位 整改扎实

  8 月1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建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及审计建议,切实进行整改。

  11 月27 日,省审计厅厅长卢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17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并提请审议。

  报告指出:被审计地区和单位按要求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2 个市(州)、19 个县和1 个省级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作出部署,7 个市(州)、61 个县和4 个省级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2 个市(州)、22 个县和1 个省级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或专班负责组织整改。

  从结果来看,截至2018 年9 月底,1085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率为73.11%,392 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占比26.42%,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7 个,占比0.47%。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缴)税款、归还原资金渠道及调整账目等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72.54 亿元;处理处分302 名责任人;采纳审计建议4908 条,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01 项。

  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当口,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进度。

  册亨等39 个县已清退或取消474 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搬迁资格,同时,追回违规发放的补助29.2 万元; 碧江区等9 个县区违规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6 亿元的问题,7 个县通过收缴财政和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1.6 亿元。

  对部分县涉农资金整合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相关地区按要求已整合涉农资金4.68 亿元,加快支出4343.60 万元。对4 个县和4 个乡套取2.10 亿元扶贫资金的问题,这些地区已调整实施项目1.96 亿元,收回资金1372.27 万元,处理处分9 名责任人。

  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到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整改扎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说,各级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是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但应防止屡改屡犯、边改边犯的现象。建议对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整改,要重点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计报告后对省人民政府提出整改要求,体现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省人民政府能及时回应,积极整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把省人大的监督落到实处。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以后应该延续。”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教授王进说。

  “省财政厅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向省人大全面报告应报事项。”卢伟表示。

  “不能为了整改而整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正万认为,“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下一步怎么预防,减少问题的发生。”

 

  替人民看好“钱袋子”

  《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十一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预算执行中,确需对预算进行调整的, 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调整预算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人民政府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本级人民政府不得调整预算。

  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2018 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根据议案:

  ——2018 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分别增加4.74 亿元。贵钢老厂区地块土地出让缴入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4 亿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工作。按此调整后, 2018 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由7 月预算调整的87.62 亿元增加为92.36 亿元。收支平衡。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分别增加29.21 亿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的规定,调高了省属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省属国有企业缴入省级的国有资本收益为47.91 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21 亿元。增加的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按此调整后,2018 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由年初预算的18.7 亿元增加为47.91 亿元。收支平衡。

  ——2018 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增加15.3 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3 亿元,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按此调整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总计由7 月预算调整的2918.26 亿元调整为2933.56 亿元。收支平衡。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进行审查后认为,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报告了预算调整情况和涉及预算收支的其他事项,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律法规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确保完成调整后的预算收支任务;重大财政政策出台前,有关部门应当征求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意见,并提供对预算收入执行可能产生影响的定量分析等材料;依法公开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袁健建议,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点面结合, 既要对财政预算资金全覆盖,也要突出重点,关注专项转移支付、重点专项资金、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财政部门、预算单位要关注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实施效果。”

  经过认真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 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来源:《人大论坛》2018年第12期,记者: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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