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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同步小康 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省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一法两规定”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决不让一个民族、一个群众在同步小康进程中掉队。

  8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分别赴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自治州和三都、紫云、威宁、沿河、印江5个自治县对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委托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要求12个省直相关部门和贵安新区进行了自查。

  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黔南州福泉市福兴村矮蹬组检查。

  11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执行情况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贵州民族地区发展献计献策。

持续监督 力求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两规定”),是贵州发展民族事业、实现同步小康的的坚实保障。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履职以来,十分重视民族地区工作,连续三年对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的执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确保法律及政策法规真正推动民族地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

  去年执法检查过后,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和<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综合意见》,推动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今年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和<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省人民政府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厘清地方职权,研究增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调控能力”“巩固下放权限,加快启动第二批管理权限下放工作”“落实差别支持,全力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人才招得进、留得住、干得好”等方面报告了整改情况。

  今年的执法检查,重点聚焦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和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情况。

  《报告》显示,2018年底,全省民族地区实现减贫人口87.09万人,占全省减贫人口的58.8%;贫困发生率下降5.53个百分点,较全省下降幅度高出1.43个百分点;13个民族地区贫困县脱贫摘帽,占全省脱贫摘帽县总数的72.2%。

  “报告写得很好,深刻地体现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正确性,全面反映了脱贫攻坚给民族地区带来的巨大变化。”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黔东南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耿生茂说。

  民族地区快步发展

  评价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落实情况,看资金投入多少是一个重要方面。

  “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力度逐年递增。”《报告》指出,2019年,我省投入民族地区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49.75亿元,较2018年增加15.21亿元;占全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46.12%,较2018年上升7.35个百分点。

  在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上,省财政将民族地区因素权重从2015年的5%提高至2019年的8%,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分配教育经费,为民族地区实施普及义务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在基本医疗保障投入上,不断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四重健康医疗保障制度,2018年下达民族地区资金74.24亿元,重点支持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康扶贫、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和中医馆建设、县级医院“5+2”重点专科建设等。

  钱袋子“鼓不鼓”,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群众获得感。

  根据《报告》,2018年,全省77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561元,高出全省平均845元;贫困人口从2015年的19710人减少至2018年的3621人,整体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98%;3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已有29个退出贫困序列。

  全省7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70个村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7个村巩固率达到99%以上;63个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14个村参合率达到95%以上;全省77个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均达到90%以上。

  基础设施方面,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实现了组组通硬化路和村村通客运班车、通宽带、通电商,实现了村村有特色产业、民族文化活动场地和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集中式供水普及率达到100%,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一法两规定’是发展民族地区的好政策,其目的是促进民族地区尽快发展起来,缩短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脱贫攻坚战目标一致,对贫穷落后民族地区给予倾斜照顾。”审议报告时,有常委会委员这样说。

  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我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到2020年实现全部脱贫、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任务依然艰巨。”《报告》指出,截止2018年底,我省民族地区尚有25个贫困县未实现脱贫摘帽,占全省未脱贫摘帽县总数的75.76%,民族地区剩余贫困人口占全省剩余贫困人口的56.64%。

  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由于群众对政策不了解,在享受相关政策红利时出现折扣。以农村医保报销为例,民族地区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90%左右。但在实际报销过程中,存在“多懂一点、勤问一点”的群众可能报销到80%至90%,“少懂一点、脚懒一点”的群众只能报销60%至70%的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报告》指出了存在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易地扶贫搬迁不稳定因素多”“义务教育普及存在隐患”“有效实现基本医疗保障难度还比较大”“危房改造效果低于预期”“农村安全饮水管护难”等问题。

  “全面同步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强化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有效保持义务教育控辍“清零”,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强化医疗保障、有效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快危房改造、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后续管护,加大支持力度,将水族纳入人口较少民族进行扶持。

  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潘善斌说,报告对水族等人口较少民族进行支持的建议很好,建议争取国家将水族等纳入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体系。“脱贫攻坚政策就是‘一法两规定’实施细则,脱贫攻坚有力促进‘一法两规定’得到全面落实,赞成这个报告。”耿生茂说。(撰文: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吕跃  通讯员:张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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