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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意见建议落实有力有效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020年7月至9月上旬,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分别对全省9个市(州)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煤矿、危化、公共交通、消防等领域政府和企业及有关方面落实法定职责的情况。

  2020年9月23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从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仍需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对突出问题、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待强化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发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亟需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能力薄弱、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的落实情况,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进行回应。

  《报告》第二部分采纳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分别从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报告。

  记者翻阅报告发现,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监管,省政府出台《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公安厅配套制定《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细则。同时,在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制定了乡村(农村、农业园区、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点,我省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正大力开展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目前已建设完工19400余公里。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检查相关单位和企业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省政府责成省安委办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方案清单进行整改。目前,检查组发现的71个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66条,其余正在整改中。

  强化事故责任追究。2020年我省对所有较大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对14个县级政府和16家企业进行约谈,对6个县级政府和15家企业进行警示教育。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4家。通过挂牌督办、警示约谈、整改评估和“回头看”等方式,倒逼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制度落实。省安委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推进信息技术运用。在煤矿领域,出台了《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对煤矿实施326处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利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系统及事故预警系统对116处重大危险源进行在线监控。在消防领域,开发了“黔小消” APP,基层网格员利用“黔小消” APP集中开展小型经营场所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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