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全年工作计划!省人大法制委、监司委、民宗委、农委等赴多地开展实地调研
2021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关工作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近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等分别赴遵义、铜仁、黔东南等地,就《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等有关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同时对“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及“八五”普法决议征求意见建议等相关工作开展调研。
01、省人大法制委赴遵义开展《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3月29日至31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麻晓芳带队赴桐梓县、习水县和赤水市,就《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参加。
遵义市的长征文化资源丰富,调研组一行沿长征主要线路,分别就娄山关、丙安镇、土城镇以及吼滩、淋滩红军村等的公园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在习水县土城镇召开座谈会,征求了习水县住建、自然资源、长征工作专班、党史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参会同志踊跃发言,就如何在公园建设和管理机制上改革创新,发挥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作为中华民族文化标志的效能,提升文化自信,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将认真研究调研中的意见建议,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定,努力为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文化自信,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提供贵州立法经验,贡献贵州立法智慧。
02、省人大农委赴石阡县开展《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在前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4月1日至4月2日,省人大农委专职副主任委员沈芹率调研组赴铜仁市石阡县开展《贵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石阡县聚凤乡宝龙村油茶基地、宝龙村集体合作社及绿色防控点建设情况,石阡县坪山佛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害生物防治有关情况。
座谈会上,沈芹介绍本次调研的背景、目标和重点等情况后,听取铜仁市、碧江区、石阡县、江口县、思南县、玉屏县等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的可行性、实施保障、具体操作等方面,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发言。
调研组强调,省人大农委将认真研究调研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围绕生物安全“小切口”在促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立法,制定出符合贵州省实际的《条例(草案)》。油茶产业具有很大市场潜力,要注重在产业链延伸、附加值挖掘等方面下功夫。省人大农委将在认真总结归纳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基础上,为常委会出台《条例(草案)》奠定基础,并将油茶产业发展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共同促进油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03、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赴铜仁、黔东南开展“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调研及征求“八五”普法决议建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八五”普法决议。为协助常委会做好相关工作,3月29日至31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跃率队赴铜仁市、黔东南州开展“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调研及征求“八五”普法决议建议相关工作。
期间,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铜仁市、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征求了两地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妇联等单位关于制定“八五”普法决议的建议,深入铜仁市税务局、碧江区灯塔办事处矮屯社区,黔东南州中建伟业公司、凯里市上马石社区实地查看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对两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七五”普法决议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两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七五”普法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特色亮点突出、组织保障有力,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尤其是黔东南州的普法工作更是得到了国家检查组的肯定。
调研组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须久久为功。“八五”普法决议要进一步彰显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时代性。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以及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对公职人员、青少年、移民搬迁安置户等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04、省人大民宗委赴黔东南州开展调研
为做好贵州省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立法调研等工作,3月29日至31日,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安江、副主任委员任永胜等有关同志赴黔东南州榕江县平阳乡、乐里镇、寨嵩镇及兴华乡开展调研。
调研组在凯里市、榕江县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黔东南州相关部门对贵州省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立法的建议意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汇报了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详细介绍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发展条例(草案)》的立法情况。
调研组指出,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立法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族法规的制定要紧扣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我省“十四五”时期“一二三四”的总体发展思路,重点在旅游产业化和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等方面开展立法,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