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组到黔南州开展专题调研
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组到黔南州开展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改工作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姚智勇参加。
专题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重点了解黔南州各县、自治县、市贯彻落实《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情况、完善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对修改规定的意见建议。
28日下午,在召开的座谈会上,黔南州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分别汇报黔南州及县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情况。与会人员纷纷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改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就州及县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情况作汇报。
会议强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进一步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委会和工作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创新立法形式研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实现有机统一,切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及代表等各项工作,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州人大法制委、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都匀市、福泉市、独山县、三都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记者 叶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