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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审议、同时公布、同步施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28日,《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围绕贵州、云南、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李勇说,2020年6月,收到栗战书委员长对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作出的批示后,省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立即进行传达学习,组织召开10余次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三位省级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共同立法(修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的修法调研,充分征求各地修法意见和建议。我们严格按照全国人大4次视频会议精神和具体指导意见,加强与四川、云南两省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长江保护法制定的进程和规范的内容,对标对表做好衔接、细化和补充,积极稳妥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李勇表示,在条例修订过程中,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并将长江保护法提出的原则和理念融入到具体的法条中。二是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障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重拳整治影响和破坏环境的突出问题,用立法予以规范。三是坚持修法有据的原则,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贯彻中央和省委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最大限度做到修订的内容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又符合人民群众利益,既力求内容科学合理、又遵循立法技术规范。

  2021年1月15日,栗战书委员长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的材料上作出批示,对三省人大常委会形成共同决定,在相关重大问题上作出共同承诺、分别承诺和有关约束、制约规定提出意见。1月21日,沈跃跃副委员长主持召开云贵川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座谈会,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4月9日,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在四川成都召开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第二次秘书长联席会议,全国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同志到会指导,议定达成了“坚定三省共治的决心、“五个统一”等要求为共同决定的主要内容等共识。随后,三省人大常委会立即行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由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环资委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从4月19日至21日,赴云南镇雄县、贵州习水县、四川古蔺县、合江县开展立法调研,在赤水河沿岸实地调研,查看当地的保护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工作专班还在习水、合江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对赤水河保护的意见建议。

  4月22日至23日,工作专班在实地调研基础上,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对共同立法的批示要求,经过深入研究、讨论、交流和反复磋商,就决定草案基本框架达成一致,对决定草案内容形成共识,并对决定草案逐条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决定(草案)》(工作专班征求意见稿)。经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讨论研究,形成了三省统一的《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决定(草案稿)》。

  5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四川古蔺县主持召开推动云贵川三省保护赤水河流域共同立法座谈会,对三省共同立法再次作出安排部署。会后,三省工作专班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具体指导下,再次对共同决定进行修改,形成了三省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草案)。根据决定(草案)的内容,及时对各省《条例草案》或者《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5月下旬同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5月30日同时公布。(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王晓琳  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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